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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龟速”之困症结在问责缺失

2011年07月20日 01:07 来源: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雷注发

   三网融合,在管理体制模糊,利益博弈不休和责任纠葛不清的情况下“龟速”前行。

   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的开展时间已过一年,虽然工作在积极推进,但无论是管理体制上还是业务双向进入上均没有取得实质突破。为此,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在2011年下半年确定下一阶段试点推广方案,即“第二批试点”,并有意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以此来推动第一批试点城市的双向进入。

   对此举业界众说纷纭,仅靠试点地区的增加就能解决三网融合中的深层次利益博弈问题吗?就能让缓慢的进程加快吗?

   “互联网时代运营商的国营体制和思维语境全错了,我实在是鄙视这些不知所云的词汇:物联网,三网融合……”这是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张朝阳7月5日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回应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关于电信运营商与物联网的相关思考时说的。在中国特色的监管体制下,三网融合显得不“商”不“仕”,原本仅是信息产业市场上业务层面的竞争问题,却因为有政企合一主体的参与,将问题复杂化。部门利益捆绑行政手段,以有形之手博弈市场无形力量,造成了在当前体制环境下三网融合用市场办法无法推动,靠行政手段也无法破题的困局。

   从表面上看,当前三网融合面临的困局是管理体制问题,实质是利益的再分配问题。体制与利益,这是一切改革的核心,在我国现阶段表现尤突出。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普遍存在的模式与路径之辩,其落脚点就在于体制与利益。广电和电信,这对三网融合的行业主体,由于双方所处的发展阶段、所采用的发展模式不同,导致了管理思路、发展目标、监管体系等方面双方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了三网融合十多年来步履蹒跚,试点城市工作一年多无实质性突破,并且磕磕绊绊不止,推诿扯皮不断。

   在三网融合的发展思路上,工信部认为在保证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应该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允许并鼓励探索多种模式,孕育出了当前最受老百姓欢迎的三网融合业务——IPTV。

   广电总局则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等工作未完成之前,对三网融合试点持消极态度,并通过行政手段对三网融合发展模式加以限制。例如,一些地方的广电部门甚至按照广电总局要求,关闭原已开展的IPTV业务,就连曾得到中央认可的上海等地的发展模式也遭到广电部门的否定。

   从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12个试点地区的专题调研结果看,试点城市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分发系统对接、双向进入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方面工作进展缓慢。

   为何广电与电信的融合会如此之差呢?为什么他们都敢于为了部门利益想方设法阻滞三网融合进程?问责的缺失是根本原因。

   三网融合的停滞不仅没能让群众享受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巨大优势,而且会让整个社会背上重复建设的巨额成本。当前,全国都在推行行政问责制。然而,对于三网融合领域的不科学发展及其巨额损失,我们又该向谁去问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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