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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理财产品成“揽储工具”监管部门或叫停六类理财产品

2011年07月21日 00:59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程思思 实习生欧阳洁 叶玲)存款准备金率今年以来频频上调,让不少银行倍感“差钱”,各商业银行纷纷调高理财产品收益率吸收存款,近日,有消息称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规范资产池类、委托贷款等理财产品业务,不得通过短期化和违规提高收益率等手段变相高息揽储,六类理财产品或被叫停。

   6月2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产品整个销售流程的规范和控制征求意见。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六种“违规”模式包括:理财资金池中涉及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监管套利的票据及高息揽存、银银合作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微博(http://weibo.com)上表示,今年上半年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51万亿元,同期银行贷款仅4.17万亿元。而且,理财产品存在资金流向不明的问题,由于没有相关规定约束银行必须披露准确具体的投资比例、投资方向,因此银行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比较宽泛,比如会用“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某某领域”的表述。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目前理财市场的混乱局面,尤其是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和投资收益并不明确,商业银行存在通过内部调节理财产品收益变相高息揽储的现象,监管机构已有所察觉,“尤其是个别银行不计成本地开展价格战,通过用其他收益来源弥补的方式兑付客户预期收益。”

   据消息,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制作明细记录,包括资金募集、投资过程、各类标的资产的明细、到期清算的过程。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所持有的相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商业银行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银行不得夸大收益率误导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后应在1至2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清算。

   昨日,一位本地股份制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从房地产调控以来,相关投向地产方向的信托类产品就有被叫停的传言,但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最终确定,银行也没有收到正式文件。

   他表示,叫停6类理财产品的销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影响不大,更多的是限制银行的经营行为,从而控制银行的风险。“相关产品如果被叫停,加息周期结束后,债券类产品将迎来机会,比如国债、债券类基金等。同时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严控后,银行将开拓更多品种的理财产品。另外,证券公司发行的信托类产品也将进入市民投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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