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1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记者 陈颖旭 实习生 徐莹 黄妍
贷款买车后,福州的刘先生为了减负,将爱车挂靠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此赚取养车钱。不料,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很快就换了老板,刘先生“外快”没挣着,还险些连爱车都拿不回来。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发现有不少租赁公司对私家车挂靠表示欢迎。对此,专家表示私家车“走穴”出租,涉嫌非法营运,风险不小。
车主
为养车减负 “走穴”租车行
私家车车主刘先生说,他购买的是一款20多万元的车,付完首付后,每月月供还要3000多元,为了减轻还贷压力,他将车子挂靠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下,不料这家租赁公司很快就换了老板。不久前,刘先生想去取回车子,但新老板却找了各种借口拒绝还车。几番折腾后,刘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
与刘先生一样,私家车车主江先生也是选择“走穴”来为养车减负。他说,自己是福州本地人,如果周末没有出行计划,车子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它“加加班”。他的车子颜色比较鲜艳,因此客串了好几次婚车,除了租车的费用,新人还会给予小红包或者礼物。像他们一样将车子挂靠租赁市场的车主在福州还不少。
调查
不少租赁公司欢迎私家车挂靠
昨日下午,记者以“私家车能否挂靠到租赁公司”为由,先后走访了福州五家汽车租赁公司,其中四家租赁公司对私家车挂靠都持欢迎态度。
“只要你的车购置手续、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都可以挂在我们这儿。”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挂靠之后可以把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打理”,按月或季收租金;也可以自己开回家等电话通知,这种是按天收租金,经济型家轿一般是100多元一天。
“我们暂时没有这样的业务。”另外一家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是全国连锁的汽车租赁公司,本身车辆比较多,在淡季的时候,自己的车子都租不完。他说,吸收私家车出租的大多是小型租赁公司,为降低成本投入,他们就通过多种渠道吸收私家车挂靠,来补充车源,这已经是业内的“公开秘密”。
风险
丢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哪有这么轻松赚外快。”福州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私家车是自用车辆,它的保费明显低于营运车辆,如果私家车没有提前告知并增加保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兆增则表示,私家车一旦挂靠了租赁公司,性质就发生变化,变成营运车辆,如果没有办理车辆营运资格,那就属于非法营运。
丁律师说,这样挂靠租赁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或丢失,便会涉及车主、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利益,极容易产生纠纷。
同时,很多租赁公司为了在私车出租发生事故后得到保险赔偿,大多是让车主出面报案,并隐瞒出租事实。一旦事情被查实,车主不但得不到赔偿,还有可能会以骗保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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