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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继续对俄日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

2011年07月21日 17:35 来源:一财网

  第一财讯:商务部7月21日公告称,决定自22日起,继续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05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0年7月21日,应国内三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到期复审调查。

  经调查,商务部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三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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