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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收入实际增速未达标

2011年07月22日 03:42 来源:京华时报

  上半年城乡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4.4%和6.5%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了一系列报告,在北京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中,今年上半年,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0.1%和12.4%,但扣除物价因素后,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则为 4.4%和6.5%,与今年7%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末,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45.45亿元。与全市综合财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1.71%,处于可控范围内。

  >>数说

  50%

  提高起征点后,本市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的数量将从2010年454万人,减少229万人左右,纳税人下降了50%左右。

  17.8%

  上半年,本市土地收入为688.9亿元,同比下降17.8%,完成年度预算的43.2%。其中,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完成439.5亿元,同比下降5.2%,完成年度预算的69.8%。

  2093亿元

  2010年市级财政总收入2093.5亿元,总支出2067.2亿元,结余26.3亿元。

  3745亿元

  截至2010年末,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45.4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70.83亿元,占84.65%;政府担保债务279.02亿元;其他债务295.6亿元。

  分配

  CPI高涨致收入实际增速慢

  北京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上半年,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0.1%和12.4%,为近年来较高水平。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解释称,这两个数字是“名义收入”,但是扣除价格因素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是4.4%,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是6.5%。而北京今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定为7%。

  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作报告时表示,上半年,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5.5%,新涨价因素有所增加,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扣除物价因素后,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与年初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赵磊进一步解释,今年价格因素形势比较严峻,所以完成全年实际增长的目标面临很大压力。同时,他表示,收入分配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国家调整收入方案没有出来之前,地方政府有很大难度。市政府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制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将在近期对外公布。

  >>应对

  用“卖地款”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为完成全年居民收入实际增长7%的目标,本市将相继推出一些措施。在主要措施中,张工表示,将着力稳定物价水平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张工称,将研究建立本市价格调节基金,丰富和完善应急条件下价格调控的手段。

  赵磊会后进一步解释说,价格调节基金本市以前也有过,后来被划分到各个部门。今年,国务院要求全国31个省市都要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本市正在研究如何进行整合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赵磊称,价格调节基金的来源需要进一步确定,但可能来自于土地出让金等收入。此外,该基金将着力于调节保障市场供应和加大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进行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等。

  下半年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张工介绍,本市将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重点做好西部转型地区、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适时提高农村公益性就业人员收入。

  同时,要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宏观指导体系,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调整优化分配结构,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收支

  土地出让金同比下滑17.8%

  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2010年本市市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土地出让金为688.9亿元,同比下降17.8%。此外,房地产营业税增速也从年初41.5%下滑至5.5%。市财政局表示,下半年全市房地产业后续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

  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表示,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54亿元,同比增长27.9%,完成年度预算的64.5%。

  今年以来,财政收入高位增长受到了经济增长的带动以及政策性增收拉动,同时,去年年末车市销售井喷,楼市交易反弹,促使今年年初翘尾增收较多,四是物价上涨形成一定助推因素。

  此外,上半年,本市土地收入为688.9亿元,同比下降17.8%,完成年度预算的43.2%。土地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成交土地面积减少、成交价降低,以及去年同期土地收入基数较高等。

  杨晓超介绍,财政收入结构来看,呈现“一减一增”趋势。“一减”即房地产业虽然仍是本市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土地、金融、税收等一系列调控政策综合作用下,相关税种呈不同程度的下行走势,支撑作用有所减弱。其中,房地产营业税快速下滑,同比增速由年初的41.5%降至上半年的5.5%;“一增”即金融、信息软件等新兴产业以及批发零售、居民和商务服务业等产业相关税收增势较好,税收贡献不断增强。

  财政收入增收结构的变化与宏观调控预期目标相符,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解读

  提高起征点纳税人数将少一半

  杨晓超表示,下半年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以及限房、限车政策效果的不断显现,特别是在控制通胀任务紧迫、总体流动性不断收紧的背景下,全市房地产业、金融税收后续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

  根据2010年本市市级决算的报告,市级一般预算收入中个人所得税额为215.3亿元,占总收入的16.5%。按照新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今年9月1日,全国将实行新的工资所得扣除标准。

  对此,市财政局副局长孟景伟表示,个人所得税税收上半年完成156亿,实施新标准后,经过静态测算,提高起征点预计对今年财政收入影响12亿,明年全年预计影响36个亿左右。

  提高起征点后,本市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的数量将从2010年454万人,减少229万人左右,纳税人下降了50%左右。

  债务

  政府债务率为61.71%

  部分债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昨天,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称,截至2010年末,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45.45亿元。与全市综合财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1.71%,处于可控范围内。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在作报告时介绍,在审计署统一组织下,对本市1997年至2010年政府性债务开展了审计,审计涉及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41个政府融资平台。

  李颖津在报告中称,截至2010年末,与全市综合财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1.71%,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审计工作方案,处于可控范围内。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资金外,其他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市尚未制定统一的政府性债务举借计划或债务收支计划,高校、医院、公共事业单位等存在其他债务的单位未纳入统计和监控范围。部分政府性债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李颖津称,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市政府已经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对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各环节的风险控制。

  >>释疑

  61.71%是否可控

  总额略高但在可控范围

  市财政局副局长孟景伟表示,按照审计方案计算,债务率指的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本市综合财力比较得来的。目前关于债务的风险指标,国内没有统一的参考的体系和规定。据了解,财政部已着手研究一个指标体系,但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还没有出台。国家审计署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摸底时,是参考欧美、南美等地的政府性债务率的情况,提出了一个全国统一的债务率指标为100%。也就是说,债务率超过100%的存在风险,反之,即处于可控的范围。因此,北京市61.71%的债务率在此范围之内。

  人大财政金融学院一位教授表示,3745.45亿的债务余额与去年财政总收入2093.5亿元相比,本市地方债数字略显稍多,但应该在可控范围内。她解释说,由于地方债很多是具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国企直接借债,而非政府直接借债,所以即使出现较坏的局面,也只是这些公司破产,而不会对政府造成较为直接的影响。同时,通常情况下政府也会采取变通的手法,由其他有实力的公司重新接手这些债务。因此,即使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70.83亿元,占总数84.65%,这也只是政府的隐性风险,而非直接风险。

  是否应减少地方债

  过快降低规模影响GDP

  这是本市首次公布地方债。人大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认为,这其实已经体现了政府意识到地方债风险的问题。在查清本市地方债“家底”之后,政府部门才能视具体情况,陆续出台解决地方债问题的措施。

  她同时表示,并不建议政府“因噎废食”,过快降低地方债规模和借债规模。因为地方财政实力还是有限,有限的财政收入不可能满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资金需求。如果过快降低地方债规模和借债规模,就会出现发展时无钱可用的局面。这一方面会过快降低本市的GDP增速,另一方面一些行业无钱发展,还会出现影响就业等问题。

  此外她特别建议,应由财政部增加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的规模,并限定这些资金的用途,合理引导地方政府的地方债资金投向,降低地方政府自筹地方债务的额度。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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