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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试点转常规 转融通业务获批提速

2011年07月22日 17:11 来源:财新网

  融资融券试点转常规和“转融通”方案均已获监管层批准,两项业务有望同时推出

  【财新网】(记者 范军利)融资融券试点转常规和“转融通”方案均已获监管层批准,两项业务有望同时推出。

  7月22日,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融资融券试点扩大、并逐步转为常规业务和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扩大,都是业内众所期待之事,应该会很快推行。关于转融通业务开展的方案也基本获得国务院批准。

  “证监会将适时推出转融通业务。”该人士表示,转融通方案虽已确定,但涉及公司成立等具体事宜仍需跨越技术系统准备、法规障碍等诸多问题。

  该人士透露,7月初,证监会曾召集部分券商就融资融券业务问题召开调研会议。各券商被要求上报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情况。

  “这次会议对于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意义重大,基本确定了融资融券发展的原则问题。”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表示,经调研,各券商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为常规业务、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范围扩大及转融通业务尽快推出抱有较大期待,故此次会议基本解决了上述原则问题。

  《中国证券报》7月21日报道称,证监会调研细节包括各方借券意愿、投资者交易习惯和偏好等,目前,部分券商已完成内部调查并上报汇总数据。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于2010年3月31日正式启动。目前已有25家券商获得试点资格。

  转融通是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则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在欧美成熟市场,转融通制度非常普遍,券商在融券业务中一般仅充当中介角色,可融标的证券的来源大多为第三方,即真正长期持有而不计较短期收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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