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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2011年07月23日 11:05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朱耘

  高国力

  国家发改委国地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个事关综合、系统、长期的战略问题。而主体功能区的改进必须差异化,中国国土面积很大,各地区不可能同步发展。

  在主体功能区建设上,我们常说“四顶帽子”,即: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现阶段这“四顶帽子”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让地方政府停止过度开发的最好手段,将来不排除随着政府职能的提升和市场经济的提升,进一步延伸、落地的可能。主体功能区的建设要满足中国脆弱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应工业化、农业化发展的需求。

  对于地方而言,有些地区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并非为了限制当地发展,而是限制不合理开发,促进发展,这之间是辩证关系。我们看到,有些地区已经开始争夺国家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的项目了,因为这样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

  在这“四顶帽子”中,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是重点,而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是难点,这需要靠法治、市场来引导,因为优化和重点开发的项目往往都是用地、耗能、破坏环境的大户。

  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想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就需要合理制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把各种限制、禁止开发的因素考虑进去,增加主体功能区的系统性。还要建立健全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水源、森林、草原、湿地这些纵向因素为主导,加以完善。如果不尽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各地就会被过度开发,资源、环境没法可持续发展。因此,我认为客观评价一项规划需要有全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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