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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2011年07月24日 08:41 来源:经济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今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进入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特别是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一辆严重超载的长途卧铺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社会影响很大。

  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最近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事故频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报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态势,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综合防范措施,进一步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报强调,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迅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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