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6日 03:0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晓忠
人均GDP正接近5000美元的中国,是否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近日,《人民日报》和《学习时报》等刊发《我们能否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和《依托科技创新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等文,研讨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即人均GDP在3000~10000美元间的拉美和部分亚洲新兴经济体,其经济既无法在工资上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上与富裕国家竞争,从而经济容易出现长期停滞状态。
观察陷入经济增长困境的其他经济体,以及当前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不难发现推动这些经济体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动力更多地来自于要素资源的投入。如中国长期依托的比较优势实质上就是通过带有制度偏向性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压低要素资源价格等的廉价优势。这种对原材料和劳动力要素资源价格的扭曲虽为中国赢得了30余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但却导致了经济失衡和各种社会问题。
任何国家的经济增长都不是简单的资源投入,而是源自技术进步等为支撑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即土地、铁矿石等要素资源,在单位要素资源利用率未提高下,投入更多不仅不会带来经济增长,甚至将导致财富耗损。这如同住房只是把钢筋水泥变成了房子形态,而这些钢筋水泥能否促进经济增长,取决于房主能否创造超过建房成本所带来的收入;而若要素资源投资的领域出现了不良资产,如房主收入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那么资源投入虽推高GDP却在耗散社会财富。显然,任何出现经济增长困境的经济体无一例外都是过度对不可再生要素资源的粗放型投入式增长,从而导致了可资使用的要素资源因价格上涨和出现供给冲击而难以为继。
在开放型的市场体系下,为何有的国家能在动态地顺应比较优势的变迁,而有的国家则在固有优势不复存在后陷入长期的经济停滞?这就牵涉到一国制度对动态经济社会环境的敏感型应对能力。新制度经济学发现,一国的制度体系若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清晰的产权制度、可预见性的契约制度等保障市场交易自由,有效的司法体系降低契约执行的市场交易成本以及基于自利的竞争性市场交易秩序等,就能在经济社会变迁中增强制度的敏感型适应能力,改善经济社会绩效。
而在不同阶段陷入增长陷阱的国家,大都在制度上缺乏有效的自我矫正和应对机制。我们认为,陷入经济陷阱的国家都具有共同特征,即政府直接引导并参与经济交易,实行所谓的赶超战略,抑或转型战略。然而,信息的非完备性使所有人都生活在非完美的市场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只能借助基于自利的市场主体通过趋势互动的交易所发掘。
如当前中国长期以来执行对要素资源价格等的管制,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市场的交易自由和竞争性市场交易秩序,客观上削弱了国内企业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使经济长期无法走出依赖劳动力等廉价比较优势。同时,各级政府直接参与经济,且长期执行赶超式增长,导致了长期以来经济增长一直处于“竭泽而渔”的阶段,即经济长期沿着固有轨道高速增长,而未能获得必要的调整和自我修正机会,使经济处于负重的透支状态。
由此可见,任何国家在任何阶段都将面临经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然而能够对一国经济构成陷阱的并非是其所处的发展阶段,而是该国秉承的经济增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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