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6日 06:25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万女士咨询:我户籍在罗田,以前在广东打工,当时单位给办了养老保险;去年来汉找到新工作,单位也办了社保,请问以前的养老保险怎样衔接?
省人社厅回答: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你现在的参保地在武汉市,可由你工作单位先向武汉市社保经办机构(即所在区的社保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面的事你个人和单位都不用管了。然后,由武汉市社保经办机构与你原在广东打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直接联系,帮助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以及规定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到武汉市来,就完成衔接了。
于先生咨询:提前办病退手续,能不能领取养老金?
省人社厅回答: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或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或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对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即病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杨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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