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6日 11:10 来源:商务部网站
7月21日欧盟新修订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正式生效。根据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须在2013年1月2日前采纳该指令,并转化为本国法律加以实施。新指令对电子电气产品的进一步规范体现于以下方面:
一是到2019年前将法令适用产品范围逐渐扩大到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电缆及备用配件;
二是2014年以前对限制适用物质名单进行回顾性审查,未来将定期进行;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取消列入禁用名单的规则;
四是改进并与《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度》(REACH)保持一致;
五是澄清部分重要概念;
六是将该指令纳入电子产品CE认证标准。
根据新指令规定,因适用范围扩大而受到影响的新产品,在符合新规定前可留有8年的过渡期。此外,为支持新能源研发,太阳能光电板不在新指令的适用范围内。(冯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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