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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缓慢:住建部再度摸底调研

2011年07月28日 04:4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贾海峰 张伶

   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去年5月份就开始调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市政公用行业,然而调研报告始终难如人意,实质性的政策也没有出台。

   记者获悉,日前住建部城建司向全国省市级建设部门下发通知,就市政公用行业体制改革和引进民间资本参与的障碍再度进行调研,期望能突破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羁绊。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市政排水公司总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很大障碍是国有企业不愿意改革,而现在的情况是地方政府要建设多个地方融资平台,市政公用行业被看作是有稳定现金回报的资产,因此地方政府希望控制市政公用行业为其融资服务,这成为民营资本难以进入的障碍。

   孱弱的市政

   在中国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背后,是孱弱的市政基础设施现状。

   1979年时,中央财政用于全国市政公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为26.7%,而到2009年则锐减至0.8%,中央财政的公共财政、公共服务职能弱化。

   地方财政对公共事业的投入也没有跟上,大部分公共事业项目被一卖了之,推给市场来解决其运营经费问题。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民营资金愿意介入的,多数是那些可以盈利的项目,而以供排水管道为代表性的非营利性资产没有人愿意要,而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去投入更新。

   虽然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已经接近50%,但是城市的功能和基础设施能力依然孱弱。

   典型的例子是2011年6月23日,北京城晚间的一场暴雨几乎让所有要回家的人都被困在路上。大雨导致多条环路及主干道积水拥堵,部分环路断路,地铁部分区段停运。

   不仅北京,今年夏天,我国多个城市上演雨季“看海”场景。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存在‘重投资、轻服务,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轰轰烈烈的大拆大建,背后是机制不顺、质量低劣、不堪一击。”北京国融大通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智慧对记者说。

   市政公用企业生产的是准公共产品,中央和地方政府服务于市政公用企业,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以公共财政进行投入。但是, “由于事权和财权不对应,地方政府在负担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时,没有对应的财力支持。对于投资大、GDP小、盈利水平极低的公用事业,地方政府利用了市场化的改革政策,普遍采取一卖了之的办法,企图甩包袱。当前,中央提出了‘民生财政’的要求,需要从上而下贯彻。”李智慧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最关键的还在于,总结好经验,把规划放在重要位置。” 建设部原副部长、两院院士周干峙认为。

   作为关乎民生的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久未有消息传出。

   再度调研

   记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司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省依据调研提纲,就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进行函调,将就改革的重点和进程、存在的问题、民间资本进入、政府监管等情况,填写上报住建部。

   调研中提纲首先请各省提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过程中,迫切需要国家解决的问题有哪些,需要制定哪些制度和配套措施。

   从此次调研提纲中来看,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情况被作为重点部分进行了关注。包括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的主要障碍有哪些,地方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消除这些障碍等。

   去年5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表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但从目前的实施和效果来看并不十分明显。

   “2008年之后,民间资本的介入通路基本被堵死。”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由于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大量放贷,地方政府“不差钱”导致自身没有动力来引进社会资本。另外一方面,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政府履约情况不好。

   但是由于前两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民间资本进入的机制并没有被很好地建立起来,现在民间资本也只站在门口观望。不得不说这是前两年遗留下来的“后遗症”。

   要想顺利地引入社会资本,金永祥认为有两点非常重要,首先地方政府要建立和改善自身信用,其次要尽快建立资本介入机制。毫无疑问,这两点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实施也在调研提纲中被提出。

   在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当中,市政领域民营化之后,形成了新的“利益分肥机制”,如公交企业溢价转让给民间资本,民间资本经营的公交公司将附加了特许经营权的公交车辆转租给个人,个人则进行层层转租,而公交服务质量大幅度滑坡。地方政府想收回,车辆承租人坚决反对,改革难度大。

   李智慧认为,城市政府在积极推动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的时候,重招商和产权转让溢价,轻监管。现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法律阶位过低,市政公用事业的立法应至少上升到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层次。

   但是,对于此次调研结果,李智慧表示并不看好。

   李智慧认为,住建部作为市政公用行业的主要主管部门,自2002年原建设部推行市场化改革以来,组织了很多次的大规模改革调研、起草改革指导意见,而李所在的国融大通参与过意见的起草,但基本上每次都有始无终,不了了之。很多时候都没有成文,或者重要政策出台一再推迟。

   记者获悉,这次调研结束之后,住建部会形成专门的调研报告上报,并且会制定详细的针对城市垃圾处理、供排水和燃气三个行业的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的具体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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