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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6年多 日本城铁脱轨仍追责 铁道公司前社长受审

2011年07月31日 05:43 来源:信息时报

  ▲2005年4月25日,日本兵库县尼崎市,城铁脱轨事故现场,事故造成107人死亡。这起事故的追责至今仍在进行。

  被控过失致死罪的西日本铁道公司前社长山崎正夫。

  信息时报综合报道 当地时间29日,日本神户,尽管已经过去6年多的时间,但对2005年4月发生在神户尼崎市的城铁脱轨事件的追责依然在进行。当天,事故城铁所属公司———西日本铁道公司前社长山崎正夫正式在神户地方法院出庭受审。日本检方指控山崎犯有“业务过失罪”,要求法庭判处3年徒刑。

  2005年4月25日,一向以高速、安全著称的日本城铁发生灾难性事故。属于西日本铁道公司的一列城铁在行驶至神户塚口至尼崎路段时,刚20出头的司机为了按规定准时抵达尼崎站,将时速提高到了100公里以上。在经过一个弯道时,过快的速度让列车7节车厢中的5节“飞出”铁轨,头两节更硬生生插入铁路旁的一栋公寓,导致107人遇难,500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包括山崎正夫在内的西日本铁道公司高层集体向遇难者谢罪。但山崎并没能因此得以免责。2009年,神户地方检察厅以过失致死罪起诉山崎,后者当年辞职。

  在调查取证后,日本检察机关指控称,1996年,西日本铁道公司在事发现场实施了弯道施工作业,在同类型的弯道已经发生过脱轨事故的情况下,当时作为西日本铁道公司最高安全负责人的山崎并没有下令在施工弯道安装列车自动停止装置,最终导致2005年因司机超速行驶,引发严重脱轨事故。

  检方认为,如果在事发弯道处安装自动停止装置,就能够防止因为超速引发的事故。因此山崎正夫犯有“业务性过失致人死伤罪”,要求审理此案的神户地方法院判处山崎3年徒刑。

  在山崎方面,其本人和律师均称事故“无法预见”,事故弯道的危险性也无从提前认知,因此坚称无罪。此案于去年12月首次开庭,本次开庭后,预计将在9月30日进行最后辩论,年内作出判决。王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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