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1日 09: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第一财经日报 秦丽萍
核心提示:对于村镇银行整体行业的发展,一些村镇银行的负责人表示,应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宽松的监管环境,才是从深层上在扶持村镇银行的发展。
银监会的一纸通知,将缓慢行进中的村镇银行拉回了公众视野。历时两年半才完成了一半的组建任务,是什么令村镇银行的脚步如此缓慢?
一知情人士近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地方监管机构在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方面的分歧,是阻碍村镇银行前行的主要因素之一。
按照《新兴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09年~2011年,全国计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而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组建的村镇银行共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备96家。目前时间还剩5个月,但任务才完成了一半而已。
7月27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收回了省银监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核准权,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设立地点、数量均收归银监会,并表示将规模化、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还不能确定《通知》能否提高主发起行组建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在目前的环境下,年内实现1000家村镇银行的计划仍然任重道远。
三大因素“挡道”村镇银行建设
“组建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广东省一知情人士对本报表示,今年上半年村镇银行组建出现了很多困难状况,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地区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为村镇银行设立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有力的物质保障方面,而是设置各种各样的门槛。“有些地区要价高、条件多,要求主发起银行不能控股,银行占51%的免谈,导致在股权谈判过程中耗费大量而无效的时间。而今年以来全国各省(市)银监局对辖内法人银行到省外主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审批更加审慎,绝大多数银监局要求主发起银行持股51%以上;同时,对设立村镇银行所在地的经济、金融环境和人文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反映了地方政府与地方监管之间不同的考虑立场,因此产生的分歧。”上述知情人士称。
银监会2007年下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广东一家发起过多家村镇银行的城商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其占股比例除了看该行资本金状况,也要看当地政府的态度。该行作为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从20%、30%到50%不等。
“主发起行的占股比例应在51%及以上比较合理。这样可以保证主发起行的绝对控股,增加积极性,增强对村镇银行在技术及各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可以避免企业股东更多地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在方针政策的制定上不利于村镇银行更长远的发展。”云南一家村镇银行行长对本报表示。
“第二个原因是,今年年初监管暂缓了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跨区域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跨区组建村镇银行的决策,致使主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的资源明显减少。”上述广东省知情人士称,此外,一些地区在选址、选聘高管人员等方面过多干预主发起行的组建工作;个别地区通过中介机构来主导组建工作,严重削弱了主发起行的主导权。
吸收存款仍是最大瓶颈
虽然组建工作缓慢,但受访的多位村镇银行人士对本报表示,村镇银行有其生存的空间,对其盈利持乐观态度。
“我们市现在已开业20多家村镇银行,一般都能在一年左右盈利。”重庆市一家村镇银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但就同业交流来看,村镇银行发展存在很多共性问题,制约其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其中最大的瓶颈仍在于吸收存款难。
“我们银行的地方政府财政存款占比在60%~70%,如果没有这种存款的支持,吸收存款相当困难。村镇银行的网点少、规模小,且在当地老百姓心中的认知度远比不上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社。”一家已开业两年的村镇银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吸存难是当地多数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问题。
此外,目前为止,绝大部分村镇银行还未能成功发行银行卡,以及仍有相当部分村镇银行未接入央行结算系统,也给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业务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我们银行前后经过好几年的努力才成功发卡,审批时间之久让村镇银行难耐。前不久与甘肃一家村镇银行交流,它开业4年至今还没有接入央行结算系统,当前客户资金的转入转出,采用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代理大小额汇划,给业务带来很多的困难和不便,存在风险隐患。同时,征信查询系统也不能加入。这种行业准入上的现实限制,让村镇银行无法充分参与银行业的市场竞争。”中部某省一家村镇银行的高层对本报表示,“村镇银行并没有被给予国民待遇,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一出生就先天不足,很多方面受到限制。”
据本报采访,当前一些村镇银行正讨论如何发行银行卡,比如通过主发起行向银联申请单独发卡。但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单独发卡的成本太高,“如果主发起行很强大,在某些省份成立了多家村镇银行,而这些村镇银行能共申请发卡的话,成本就很低。”云南某村镇银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这样的愿望。
监管观念和政策是根本
而对于村镇银行整体行业的发展,一些村镇银行的负责人表示,应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宽松的监管环境,才是从深层上在扶持村镇银行的发展。
“比如,解决村镇银行资金问题,支农再贷款是原来就有的,那能不能有支小再贷款?这些原来没有的东西现在能不能创新突破来做?所以,关键是从什么监管观念和政策来看支持其发展,政策好了,机构就能发展,否则将束缚其发展。”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行长许操对本报表示。
云南一家村镇银行行长对本报表示,其最想获得的金融政策支持,是希望可以推出惠农贷款,给予村镇银行税收上的减免,以使村镇银行能为更好地支持“三农”、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在采访中,一些村镇银行的高层深入思考了当前解决村镇银行资本金问题的可能性渠道,比如希望一些地方监管能放开对存贷比的控制,以及能否让村镇银行拆借资金。
拿存贷比监管来说,银监会允许村镇银行开业5年内存贷比可以不达标,而由于各地宽严不同的监管思路,也一定程度上造成村镇银行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知情人士对本报表示,浙江就是全国村镇银行业羡慕的对象,该省不考核存贷比,目前浙江省内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一般都可达200%,但部分省份的监管层对存贷比仍有地方上的限制,从而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资产规模快速扩张。
“如果我省允许村镇银行存贷比可达150%,那么我们现在的资产规模就不止10亿了,可达15亿~20亿元。”南方某省一家村镇银行内部人士表示。在重庆,也没有限制存贷比,但一些外资银行会出于风险控制,将其全资控股的村镇银行存贷比限制在110%之内。
“银监会规定5年不考核存贷比,是给村镇银行前期自我发展的政策,其实这个政策可以延伸,以解决村镇银行资金来源问题,帮助其扩大资产规模。比如允许村镇银行吸收的同业存款和拆借资金可以发放贷款,但对其发放的贷款进行限制,比如规定只能发给小企业和‘三农’,这样就是非常好的政策。”许操表示,目前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指明吸收的同业存款和拆借资金可以发放贷款,因此即使吸收了这样的存款,由于不能放贷,对村镇银行也没有意义。而且,村镇银行还不具备拆借资金的资格,不能从资金市场获得资金。
“如果可以拆借的话,村镇银行可随时从资金市场获得资金。如果市场上拆不到,能否从主发起行拆借?但现在即使主发起行要给我资金,我也不想要,因为拆借的资金不能发放贷款,没有用。”上述南方某省一家村镇银行内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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