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评论员苏群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于6月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直到7月中下旬,仍有一部分机构没有公开其“三公”账单。在公众和媒体的反复催促下,这些机构才陆陆续续进行了公布。相比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不少部门晒账单的动作显得迟缓而又艰难,显示出极度的不情愿心理。
尽管账单晒了,但目前大部分机构晒出的“三公”消费账单并不能让人满意。这是因为:一是正如有关专家所云,在各部门的相关支出中,财政拨款仅是其中一部分。其余的事业收入、预算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中,同样隐含着“三公”支出,而这些经费并未纳入国家财政管理;二是更多的部门选择了只公布数字,不给予说明。这样一个笼统的数据,公众无法认定其是否合理,因此也无从监督。如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201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费用相差4181倍,前者为66703.50万元,而后者只有13.95万元。仅从字面上去判断显然过于轻率,需要更详细的细节才能下结论。
虽然如此,但中央直属机构晒“三公”账单的决定和行为,仍然是值得肯定的,这是向廉政建设迈出的可喜一步。如果纳税人连自己的钱怎么花的都无从知道,如果党政机构花钱可以不受监督,廉政建设将大打折扣?然而,公开晒账单只是走出了第一步,需要有后续动作,不能就此打住。建设廉洁政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推进。
我们认为,首先,对于远远超出预算而又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机构应该进行问责。如果只晒不问,晒的意义何在?只有问责才可以将晒的意义落到实处,才能让一些人有所顾忌;其次,对于监管不到位的“三公”消费死角,应该尽快纳入监管范围。如预算外收入所发生的支出,也应纳入“三公”账单,以减少其逃避公众视线的可能;第三,中央财政公开了“三公”消费,各省、市、区是否也应设定出一个时间表公开其“三公”消费?事实上,各省、市、区的“三公”支出应该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公众视线这外,将其纳入监管非常重要。地方政府的“三公”消费一直是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不少权力部门巧立名目、利用各种机会大手大脚为自己花钱,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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