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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含乳商品须过许可关

2011年08月02日 02:55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朱烁)从今天起,销售乳制品需过行政审批关,凡未获得工商部门许可经营乳制品的,不仅是销售婴幼儿奶粉,即便是像“AD钙奶”、“营养快线”这样的含乳饮品,都将被依法查处。

  据介绍,凡初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一律按规定依法受理、核准和核发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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