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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布

2011年08月02日 09: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布
本报北京8月1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审计署今天公布了对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省区以及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08年至2010年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结果。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一五”时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出台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程,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从审计调查结果看,部分地方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管理和部分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6省区的4个省级、10个市级和20个县级水利、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等代征单位欠征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3581.90万元、垃圾处理费57.35万元、排污费81.76万元。截至2010年底,《规划》要求建设完工的25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仍有56个未完工,占规划要求的22.13%。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省区的24个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河道面积1.47万亩。这些项目开工建设前均未按要求进行防洪评估,也未取得相关河道主管部门的批准,部分建筑设施不符合行洪要求。

  审计署表示,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审计署将督促有关地方抓紧整改并适时公布最终结果。

  (责任编辑:梁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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