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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商务局关于在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8:0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贸企业: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强化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商贸系统安全稳定。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商贸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商务系统和各商贸企业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市商务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李春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志林 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钱石明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毛玉平 市场秩序处处长

  计志坚 商贸服务处处长

  黄德林 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

  吴玉兵 办公室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玉兵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收集、安全事故报告表统计以及综合整理上报材料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负责监管的商贸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品交易市场、屠宰场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二)各市属商贸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三)商务局办公大楼和建设路出租房。

  四、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企业对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学习贯彻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五)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六)企业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制度建设情况。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九)安全隐患检查情况。

  (十)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五、时间步骤

  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5月31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8日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和市属商贸企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4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各商贸企业)。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30日---5月20日):各级商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领域要重点进行排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5月21日---5月28日):各单位首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总结。

  六、责任划分

  (一)局办公室负责新世纪商务办公大楼、建设路出租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

  (二)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三)市属商贸企业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商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全面清理事故隐患,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排查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合理安排,对人员密集区,事故易发区、多发区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把排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查出问题不整改,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整治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对在商务领域容易出现事故的地点和人员较密集的地区重点排查,对有特种设备和机械加工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总结经验,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加快解决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八、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和市属商贸企业将自检、自查、自排情况于每周二上午10:00前将统计结果以表格形式报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874-8964666

  传真:0874-8969277

  电子邮件:qjswwyb@163.com

  附:1、曲靖市商务系统安全事故报告表

  2、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名单

  3、2011年曲靖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管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1年曲靖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统计表(县级单位填写)

  5、2011年曲靖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统计表(市属企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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