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行为和囤积居奇的边界在哪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10:3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此“提醒告诫”并非空穴来风。发改委认为,2009年~2010年期间,中药材三七的价格猛涨,而康美药业通过囤积三七并在高位抛售,从中获利1.2亿元。与此同时,央视也就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消息传出,其股价大幅下跌,谴责之声有之、质疑之声亦有之。据说在众多普通投资者不明就里之际,嗅觉灵敏的大资金在第一时间就疯狂出逃了15.7亿元。
放下对错不论,受伤的永远是中小投资者。
其实,此番遭批对康美药业来说是否真的“很冤”,笔者不想多说。作为观察者,我想说的是,这个案例再次给人们一个命题:什么是商业行为,什么又是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二者的边界究竟是什么?
康美药业的事情,不同角度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从纯粹商业经营的眼光来看,其管理层还真是有点远见,预见到必然上涨的中药原材料市场行情并很好地利用了价格波动为公司股东创造了更高价值。
如果能够证明在其“低买高卖”中没有操纵市场价格的恶意行为,那么这不就是一次很好的商业运营吗?
其实这种事情在生活中很常见,比如很多企业都在“打造全产业链”的旗帜下,把目光从产品转向上游:乳业公司直接收购牧场,钢铁公司拿下矿山产权、肉制品企业投资建立大型饲养场、出版社报社买下大量纸张、房地产商购入地块等等。这些行为被舆论普遍认为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是,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尤其是暴涨的时候,谁能保证他们不会通过释放库存来获取利润呢?这种保值增值的行为有错吗?
低吸高抛,低价大量收集筹码等待价高时售出。这究竟是囤积扰市还是商业行为呢?笔者查阅很多资料,没有人能够在二者之间划出明确的界线。
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操纵市场价格。囤积者如果掌握了足够份额的商品,就有可能对其价格施加影响进而获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应该被严惩。
低价买入后利用手中头寸设局、并利用媒体进行造势进而在高位抛售的行为才是扰乱市场的罪魁。而在看清一轮趋势之后通过持续买入而正常获利的行为都不该被轻易地扣上囤积居奇的帽子。
康美药业的事情让我联想起《作手回忆录》里的一个小故事:李文斯顿的咖啡交易。看多咖啡的他认为其他农产品都已经上涨三四倍而咖啡却依旧保持低位,结论是咖啡必然上涨只是个时间问题。然而,就是这样一笔在他认为所有交易中最能称之为“投资”的行为却被认定为是“投机”而被迫取消。
结果是,咖啡价格最终还是上涨了,甚至比其他农产品更高。
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在看准一轮趋势之后的持续买入行为并不能真正影响某种商品的的走势,很多时候的价格上涨和所谓的“囤积”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炒作囤积中药材价格大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