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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缺乏问责措施 政务公开步履蹒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5 03:0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王石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其中提出要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月4日新华社)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意味着政务公开形成了制度化安排。平心而论,《条例》实施3年有余,政务公开可圈可点,比如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已经开始走向阳光化。

   同时,还应该看到问题,正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所指出的,“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在公众对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渴求得更强烈的今天,一旦政务公开稍有凝滞或有一点瑕疵,或者选择性地公开,都会引来群众质疑。

   遗憾的是,目前不少地方信息公开存在三大积弊。其一,不公开。河南南阳市民王清,因向该市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结果申请不但没有实质性回复,还被有些单位称为“间谍”,认为他在收集情报。

   其二,不及时公开。截至8月2日,已有93个国家部委公布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但仍有外交部、国务院预防腐败局等部分单位尚未公布。此时,距国务院设立的截止日期已过去一个多月。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迟到的公开也透支了部门公信力,损害了部门形象。

   其三,不准确、不全面公开。还是以中央部门晒三公经费为例,有些部门确实晒了,时间也不算太晚,但过于粗线条,公众看不懂。

   除了这三大积弊,还有一类现象值得警惕。目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渐健全,但制度健全了,部分发言人的表现却让人大失所望,碰到公众关注的话题,“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这样的混账话都说得出来。如此有失风度,连教育部前发言人王旭明都看不下去了,“语态太强势了,语调过于高亢、激昂,不像犯了错的,倒像是别人犯了错。最不该的是职业性的微笑。”

   如果说新闻发言人缺乏技巧,倒也不致命,有的发言人不仅未成为信息公开的推动器,反而成了障碍物。日前,央视主持人认为,“本来新闻发言人制度应该是以说实话、好好说话的方式推进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和民众沟通理解的道,现在却常常成了对付媒体、掩饰责任的诡术。在各种新闻发言人的培训上,教诡术的还备受欢迎。不要以为有了就是进步,走上岔路离目标更远。你以为臭鸡蛋砸的是发言人吗?砸的是政府公信力!”

   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四讲”策略:尽早讲,政府要尽快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第一时间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及应对措施;持续讲,向公众不断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准确讲,发布信息真实全面,争取公众的认可;反复讲,采取各种方式对公众进行答疑解惑。政府部门应该毫不迟疑、毫不遮蔽、毫不虚假地公开信息,但不少地方根本没有这样做,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愿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前,挪威发生爆炸枪杀事件后,每天举行数场新闻发布会,各方面及时、准确、全面、反复地公开事件信息。我们从中可以得出一个启示,即公布得越早,越能赢得主动,越详细越准确越不厌其烦,越能安抚民众,赢得民心,赢得公众谅解、理解和支持。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没有终点。需正视现实的是,我国政务信息公开之所以难以真正深孚民意,一点原因是存在制度性缺陷,即罚则的缺失。比如,在这次晒三公经费中,不少部门迟迟不公开,也没有受到制度约束,再比如不少部门公开得语焉不详,公众质疑严重,但拒不回应,也不被问责。

   如果不以罚则兜底,“在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上,百姓要的是一个公道,要的是一个答复,要的是一个态度”,恐怕就只能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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