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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被诉受贿200余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5 11:41 来源: 财新网

  涉嫌当时利用巡视员身份,为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其落马曾连带导致国土部原副部长李元被“双开”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年2月被“双规”的《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巡视员刘允洲,因涉嫌三起受贿事实、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近日被以受贿罪公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据《京华时报》报道,检方指控,1997年至1999年,刘允洲利用先后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社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

  为此,刘允洲收受吴国海给予的住房一套。经鉴定,该房屋价值59.02万元,后刘允洲仅支付房款12.86万元。

  2003年至2004年5月,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德钧给予的10万元。

  2007年,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职务上的行为,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

  为此,刘允洲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180万元。

  据《法制晚报》报道,横店圆明新园项目始于2008年。当时,横店欲斥资200亿元修建,但被发现有3096.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后因存在违规立项、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规划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而被叫停。

  刘允洲被“双规”后,消息显示他曾涉嫌挪用2000万元运作该项目。

  检察机关认为,刘允洲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年64岁的刘允洲,是文革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届大学生,曾为《人民日报》农村部记者。

  2009年,刘允洲在接受采访时,曾发表对政府卖地和开发商“囤地”的看法。他表示,“指责政府卖地毫无道理。土地当然只能由政府来卖。”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刘允洲的落马也导致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被“双开”。据接近国土部的人士介绍,李元的经济问题,可能涉及其家属多年前“拿过房子”。■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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