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09:30 来源: 国家发改委网站关于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各厅、司、局、室,各直属、联系单位,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会的要求,经研究,并经委领导同意,定于2011年10月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中国优秀国粹艺术,展示广大书画爱好者的艺术风范。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工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书画协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社书画研究院
二、征稿对象:
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干部职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书画摄影爱好者。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类别:书法(软笔、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国画、油画、版画等)及摄影作品。
奖项设置: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发给本人奖杯、证书和获奖作品集。优秀奖获得者,发给本人证书和获奖作品集。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
四、评审办法:
评委会由全国书画、摄影界名家组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各个奖项。
五、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以歌颂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歌颂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
(二)规格要求:1、书画作品以4—6尺为准,竖式为主。摄影作品以8吋样片为宜,数码照片(JPG格式,应保留原始数据)同时提供光盘或发送至:yichangliang8888@163.com。每个参赛者可提交作品1—3件(无需装裱),一律原作,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稿。 2、作品和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3、每人可参加多项投稿,无需交纳参赛费。
六、征稿时间:
2011年3月28日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获奖待遇:
1、获奖者名单将在有关报刊公布。
2、获奖作品将编辑精致作品集。
八、投稿方式: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社书画研究院
邮编:100053电话:010—6369139068527808
联系人:杨笑樾13901068797
易昌良13911111625
熊文娟13911111667
书画协会联系人: 屈照林010—68504419
摄影协会联系人: 苏涛13901139556
九、组委会成员名单
总顾问:
穆虹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书画协会名誉会长
顾问:
金德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周晓飞国家发展改革委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牛昌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局长、摄影协会会长
赵辰昕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思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书画协会副会长
主任:
莫新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社总编辑
屈照林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部长、书画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主任:
胡跃龙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社副总编辑
苏涛中国信息协会副秘书长、委摄影协会秘书长
秘书长:易昌良
副秘书长:熊文娟
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铎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胡抗美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肖鹏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李前光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都本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工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书画协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摄影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机关党委、机关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