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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资难产 人社部调研公务员补贴欲“开前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17:58 来源: 财新网

  以“阳光工资”为导向公务员工资改革,在2004年从北京、上海等地推开,将“暗补”改为“明补”, 却因“后门”迟迟难关而至今难产。在为公务员津补贴“开前门”之前,重点工作仍是“关好后门”

  【财新网】(记者 蓝方)继中央六部委对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直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启动检查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也开始在北京、云南等地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将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

  不过,据财新记者了解,该方案的出台仍无具体时间表,政策制定的思路仍是“关好后门后再开前门”,对公务员津补贴的清理工作仍放在首要地位。

  所谓“地区附加津补贴”,乃是公务员工资的构成部分,制度本意在于缩小经济不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差距,给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增加合理收入。

  早在1956年,中国即建立了对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制度。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明确公务员可规定享受地区津贴。此后,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外,地方政府均根据本地区的财政经济状况自行确定津贴补助政策。由于各地区甚至各单位的具体做法不同,公务员工资分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以“阳光工资”为导向公务员工资改革,在2004年从北京、上海等地推开,将“暗补”改为“明补”,对公务员收入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各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奖金制度。2006年,全国层面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下发,继续“开前门、关后门”的改革思路,要求各地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地区附加津贴将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具体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然而,建立在“关后门”基础上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却因“后门”迟迟难关而至今难产。尽管中央政府在2006年提出,将在三年内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但现在看来收效并不理想。

  2009年,审计署抽查56个中央部门,发现有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两个部门本级和25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73亿元。

  2010年3月,中纪委等六部委派出检查组,分赴广州、武汉、成都、青岛、宁波、南宁六地,对公安、工商、城建、房管、教育、地税、卫生、房产八家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据《新京报》报道,其中武汉市个别单位内部超出国家要求发放的津补贴达13种,一市直机关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达到908.87万元,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

  2011年上半年,中纪委、监察部、组织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审计署再次组成检查组,对全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直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人社部有关学者介绍,“关后门”的同时,“开前门”的政策制定工作也在进行,但前者仍是工作重点。当前对于制定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的基本原则较2006年并无变化,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公务员设定不同的津补贴标准,以平衡地区之间的公务员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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