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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人员减除费用额9月起仍为4800元/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08:34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今年9月1日起新税法实施,企业的外籍人员、年终奖的个税究竟如何计算?昨日,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深圳有不少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还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对于这些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

  有市民问,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年终奖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举例说明。

  例:韩先生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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