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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污染”的代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2 03:1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卓铭 罗思思

   “这是在我任职期间,哈药首次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对于环保部门的处罚,我是当事人,无法发表评论。”8月11日,哈药总厂环境保护部部长韩洪彬对本报记者称。此前,哈药股份(600664.SH)公告称,哈药总厂因环境污染收到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环保局的罚单,共计123万元。

   2004年以来,污染问题一直伴随着哈药总厂。2004年和2007年,哈药总厂曾两度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但2009年和2011年5月,哈药总厂的污染问题却再度出现。

   此次,黑龙江省和哈市环保局分别依据《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哈药做出了处罚。记者查询发现,其中规定的单项最高处罚额仅为50万。而2010年哈药集团收入超过125亿,此次罚款额不到其年收入的万分之一。

   2011年2月,紫金矿业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罚款3000万元,创中国环保罚单之最。与紫金矿业不同的是,哈药总厂并未受到刑事问责。但韩洪彬称:“环保部门不会一罚了之。”

   部分产品停产,是哈药总厂需要承担的“更大代价”之一。韩洪彬透露:“哈药总厂目前有两个品种已经停产,今年能否复产还很难说。”

   今年5月,哈药总厂污染问题再度曝光后,哈药方面曾表示,其TDA和几个头孢产品停产,其他抗生素品种减产,以达到环保要求。韩洪彬并未透露此次停产的具体品种,但哈药总厂产品多为原料药,如果停产至今年年底,其将不得不面临外购原料的窘境。而这或许将是哈药的最大损失。

   由于哈药总厂老厂区靠近市中心,因此环保改造的成本十分巨大。此前,环保搬迁,曾被视为彻底解决哈药总厂污染问题的根本办法。对此,韩洪彬表示:“我们正努力控制住老厂区气味的扩散,在新厂址的建设中,从设计阶段开始就将杜绝无组织排放。”

   但搬迁计划何时能够实施,依然存在诸多变数。韩洪彬称:“新厂房的选址区域,年初时还是工业区,但这一段时间,当地已逐渐形成了商业、居民区。居民增多使治污压力增大,毕竟,将污染减为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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