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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少缴税愿望恐要落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09:32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拿年终奖想少缴点税的愿望可能落空。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声明称,从未宣布将调整年终奖计税方式。而本地地税人士也透露,在内部办公系统中的确从未看到计税方式调整的文件,目前年终奖计税仍按原方式进行。

  近日,多家中央级媒体发布消息称,国税总局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宣称今后年终奖计算个税时,不再沿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及其速算扣除数,而是分摊到12个月计税。

  具体为:办法一,先将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再以应纳税额乘以12个月,即为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办法二,按最新公布的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如:年终奖为19000元,按现行计税方式,应纳税额1795元。而按新办法一,应纳税额640元,比此前少缴税千元。

  当大家为此感到高兴时,国税总局却称上述方案系伪造。“上午总局打来电话表示,从未发布过调整计税方式的文件。”本地地税人士昨向记者证实,他是接到电话后才知道已有媒体发布了调整计税方式的新闻。

  那么此前媒体公布的调整方案是从哪里来的?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媒体均没有做出解释。“如果真如国税总局所说的那样,那就应该追查新闻到底是怎么出来的?”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政府部门的诚信问题。从刺激消费角度看,减税符合民众心理预期。同时,“新方案”解决了此前的不合理现象(如A比B年终奖多1块钱,但由于进入一个新的税率区间,导致A的税后收入反而比B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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