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警示提示: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9: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提醒公众: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机关举报电话为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为110。
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警示提示中,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提醒公众: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等招数诱惑您,这是让您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同时还要求您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个层级的金字塔型;其获利的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