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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三级跳”倒逼事故赔偿规范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2:04 来源: 郑州晚报

  赔偿标准“三级跳”倒逼事故赔偿规范化

  从最初的17.2万元,到50万元,再到91.5万元,几天之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遇难者赔偿救助标准出现了“三级跳”。赔偿标准为何变化如此之大?91.5万元,这一被媒体称为“创下中国铁路交通事故赔偿纪录”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在事故善后赔偿工作接近尾声之际,浙江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披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内情。

  (8月17日《郑州晚报》)

  从浙江省高院依法裁定的赔偿依据和标准看,笔者以为有两点值得引起注意和改进:一是赔偿的法规依据呈现“碎片化”;二是尚属“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临时动议性质。通过赔偿标准“三级跳”内情,人们也许会另有解读,即标准可以“浮动”,依据可以“寻找”。铁路部门自定的规章究竟有没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侵权责任法》处理也似乎缺乏针对性。

  笔者以为,鉴于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频发的社会现实,能不能制定一部统一规范,涵盖各类交通工具的事故赔偿法规,或者将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全部纳入商业性保险范畴,这也许会有利于旅客在发生事故后的第一时间获得及时赔付,提高救济效率,更可以让政府和交通部门相对超脱,以减少公众质疑。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做法,或许是让意外伤害赔偿步入公平与规范轨道的有益借鉴。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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