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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中“火力”开查问题燕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0 03:12 来源: 东方今报

  浙江省工商局对当地市场上流通的“血燕”的抽查结果,让燕窝这种高档滋补品一时间陷入风口浪尖。昨日,省工商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迅速对市场上的燕窝产品集中检查,一旦发现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问题燕窝,立即封存。□东方今报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肖凯

  ○燕窝销量受影响

  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例行抽检中发现,血燕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严重超标。其中,标称广东鹰皇参茸制品有限公司的“鹰皇”牌血燕,厦门市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的“燕之屋”牌血燕,广州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正基”牌血燕,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的“庆和堂”牌血燕等11个批次的血燕产品检出的亚硝酸盐含量最高超过10000毫克/千克。

  消息一经发布,郑州市一些食用过燕窝的消费者顿时提心吊胆。这种消费情绪,大大影响了燕窝的销售量。昨日,淘宝网上一家销售虫草、燕窝等滋补品的店主陶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天买燕窝的顾客很少。”

  8月18日,省工商局在召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维权信息通报会”时,被多家媒体询问是否对燕窝市场展开检查。当时相关负责人只是表示,正在部署。昨日,省工商局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迅速对市场上销售的燕窝进行全面集中检查,如发现经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问题燕窝产品,一律封存。

  ○7种燕窝禁止销售

  通知中,省工商局列出了7种禁止经营的燕窝产品:

  1.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燕窝产品,比如生产厂家信息不全;2.无合格证明的燕窝产品;3.来源不明的燕窝产品;4.不具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进口燕窝产品;5.标志、标签上有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标注、宣传的燕窝产品;6.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燕窝产品;7.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产品。

  对于“血燕”产品,省工商局明确要求,经营者要立即停止销售,而且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包括“亚硝酸盐”检验项目的检验合格报告,逾期不提供的,一律监督销毁。

  据了解,此次燕窝商品专项检查期限为两个月,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在10月16日之前将专项检查结果递交上来。

  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省还未接到过进口燕窝的检测要求,建议消费者碰到来历不明的进口燕窝,最好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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