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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罪上海大火(连载6)】颤抖的总监理工程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09:21 来源: 财新网

  患有帕金森症的61岁的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和他的团队,是这个隐患四伏的项目最后的防线。而他赶到工地时,工程已经开始三天,第一道防线已经失守了

  【财新网】(记者谢海涛)张永新的左手,过一阵就抖个不停,如风暴中的芦苇。而他的一口语速极快的上海话,就在这抖动中跳了出来,略带些哆嗦、含混,让坐在后排的人听得云山雾罩,以至于审判长一再让他讲普通话,语速放慢。

  2011年7月18日开始的上海大火案庭审中,张永新一说普通话,就磕磕巴巴,说着说着,又回到了上海话。似乎只有在上海话的语境里,才觉得踏实,才能表达清楚。

  旁听席上,已有人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罪过,让张永新如此恐慌?后来,辩护律师为大家解开了谜团:是严重的帕金森症。

  2010年9月27日,61岁的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就是这样不时抖动着左手,到教师公寓工地走马上任的。

  作为监理单位在教师公寓工地的最高代表,张永新拥有18项职责,他和他的团队,是这个隐患四伏的项目最后的防线。而他赶到工地时,工程已经开始三天,第一道防线已经失守了。

  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按照规定,工程开工前,须有项目部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开工。未完成审批手续不能开工,若发现开工应停工整顿。

  张永新赶到工地时,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烂摊子。首先是必须六员齐全的项目部,只有两个人,实际行使项目经理职责的沈大同,并不具备项目经理的资质。张永新接着发现,项目未进行报建报监,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而脚手架已经搭到了三四层。

  在静安区建交委霸王硬开工的阴影下,张永新和他的监理们,只是一再提出施工方案问题,而未提出停工。直到10月底,静安建总向其提供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11月10日,在大火前5天,张永新才在方案上签了字。这时,脚手架已搭到了16层。大火事发的晚上,张永新把脚手架方案上的签字日期改为10月20日。

  缺乏施工方案的施工,因而隐患重重。由于教师公寓楼层高,开工后,临时提出在10楼、16楼、22楼外墙处制作钢结构悬挑,作为脚手架承重平台。10月中旬,项目部发现10楼的支架凹处有些单薄,临时决定加一根水平工字钢和四根斜支撑的槽钢。这项需要烧电焊的任务,与外墙保温神奇地撞车在一起,酿成了最后的火灾。

  张永新本应为项目构筑的另一道防线,是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可签发暂停施工令。

  严重安全隐患,一是无证动火,一是脚手架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无证动火自不必说,建筑垃圾多为外墙保温找平时掉下来的聚氨酯泡沫,易燃,有毒,曾在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大火中,仅46秒就夺命44条。

  而将无证动火与易燃建筑垃圾,神奇地搭配在一起的,是一种叫做交叉施工的致命杀招,即搭脚手架和喷保温材料同时进行。这项意在赶工期的施工方案,于10月14日,由项目执行经理沈大同提出,张永新并未反对,认为交叉施工是一种施工工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实行的。

  法庭一审认定,张永新未全面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未及时、有效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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