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中小企业监测 9月1日起监测信息上报国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10:45 来源: 商务部网站为了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增强主动性、预见性,积极应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我省近日下文要求各地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
我省要求各设区市要确立专门负责此项运行监测工作的3名责任人,并将在8月下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每个设区市监测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根据工信部要求,纳入工信部项目库企业为重点监测企业。各设区市和监测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上报监测信息。
据了解,根据国家工信部的要求,监测报送的内容分为综合情况、专项情况、倾向性情况等数种,其中综合情况包括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亏损户数、亏损额、从业人员数及增长和减少幅度;停产、半停产、关闭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数及增长和减少幅度。专项情况包括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现状及需求情况、原材料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等。倾向性情况则包括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重大和突出问题及影响等。
此前工信部曾表示,目前虽未出现中小企业扎堆倒闭的情况,但近段时间部分中小企业的情况比较困难,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对生产要素变化敏感,生产经营比较困难。
上一篇:吉林7月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