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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不缴费也可享医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05:57 来源: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王婷报道:记者昨悉,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人员个人不用缴费,也可在失业期间,享受职工医保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如失业保险参保地与失业前单位职工医保统筹地区不一致,或失业前单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参加失业前单位所在地的职工医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需注意的是,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缴费率多少,按照所在市州当年单位缴费率和职工个人缴费率之和确定。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其职工医保关系可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剩余期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此外,也可不转移医疗保险关系,通过采取异地就医的办法解决其医保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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