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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云南全省将准备建设改造10家大型批发市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08:51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昨天获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大型批发市场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将建设改造10家大型批发市场。

  对于推荐申报2011年大型批发市场项目,主要是为加快云南省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培育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区域化、特色化的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批发市场,推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桥头堡建设。

  按照计划,今年全省将建设改造10家大型批发市场。重点是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省性和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日用工业品、汽摩、化工、医药、建材等专业批发市场群。

  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中提出,重点支持方向是大型批发市场建设仓储、运输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中心,结算管理中心,交易大厅及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基础设施。

  云南省提出,建设改造大型批发市场,是加快全省现代流通业发展,推动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从即日起要精心组织,确保2011年大型批发市场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完成,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要择优推荐建设市场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经两部门共同审核。各州市申报的市场建设项目不得超过2家,其中昆明市不得超过3家。各州市的申报材料要求在8月26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按要求,各地推荐的大型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其中,州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本地区或者全省、全国乃至周边国家,并发挥主导作用。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本地区位居前列。市场面积100亩以上,土地产权清晰、主体明确,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市场用地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以租赁方式取得2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各州市推荐的大型批发市场应侧重推荐具有明显区域特色、软硬件建设具备一定基础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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