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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漏油事故:错位的三方角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11:13 来源: 中国企业家网

  黄前前

  【中国企业家网】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危机远未过去。20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又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在作业方康菲中国,合作开发者中海油,以及事故监管者海洋局这三方之间,究竟谁该为被污染的三千平方公里的海域买单?对靠海吃饭的养殖户而言,他们的惨重损失谁来赔付?

  理直气壮的道歉

  蓬莱19-3是中国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石油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中国。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康菲公司在接受海洋局调查时将责任推诿于自然条件,称由于地层自然裂缝溢出原油,不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封堵。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有业内人士曾经指出,作业方采取的措施都是“临时性的、补救性的”,无法彻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风险,再次发生溢油的可能随时存在。

  尽管康菲中国在重重压力下于8月19日表示了歉意,但是道歉不仅来得晚(在国家海洋局要求道歉10天之后),而且极其“强硬”。

  这次致歉是以一份“关于环境保护措施、事件概述、现状及未来计划概述”的声明形式发出的。然而,这份近3000字的声明却只字未提及该公司清污不力等事实。声明指出,“尽管油气天然渗漏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发现,但极少因油田作业的原因产生”,似乎在暗示此次事故是“天灾”。

  有评论认为,这份致歉信更像是一份自辩书。

  《经济导报》援引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的观点指出,整个致歉书中很少提到事故责任的问题,“对于清污不力的表述则根本没有。”

  颇富讽刺意味的是,5年前,在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最具责任感企业评选”中,康菲中国曾成功入围。

  缄默的中海油

  蓬莱19-3海上油气田并非康菲中国独有,它仅占开采原油权益的49%,而剩下的51%则归中海油所有。按照国际商业条例,控股方中海油应比作业方应承担更大责任。

  但事故被曝光之后,多家媒体试图联系中海油集团均没有获得回复,中海油以非作业方为由,表示“未掌握康菲中国的第一手情况”。

  时至今日,中海油始终三缄其口,从未做出公开的表态。即使在调查组出具的事故情况报告中,中海油的相关字眼也没有出现。

  但是中海油果真一点瓜葛都没有吗?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位接近康菲公司人士指出,平时在蓬莱19-3油田上,有着相当数量的中海油工作人员。油田的开发中,虽是以康菲为主导,但中海油已是深度参与其中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海洋生态专家也表示,在此次事故中,无论海洋石油作业者和合作方均有不可脱逃的罪责,因为他们亦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显然,中海油的说辞难以服众。

  难辞其咎的另一方

  作为监管方,国家海洋局的责任同样不可忽视。

  据《经济导报》报道,康菲公司于6月4日和6月8日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报告了情况,但国家海洋局并未向社会通报。即使在事故被曝光之后,国家海洋局的反应也仅仅表现在一张张通知、一轮轮督促和一次次批评上,始终未见有更为严厉的举措和制裁。

  更为吊诡的是,该局先是拟就事故向责任方发起上亿元索赔,随后却对此进行“澄清”。对此,有网友调侃称,国家海洋局“就像一个战战兢兢的小媳妇儿”。

  尽管国家海洋局在蓬莱漏油事故中没有插手具体业务,但记者在海洋局官方网站上看到,在国家海洋局的11项主要职责中,第6条明确规定,海洋局有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从中可以看出,海洋环境因事故受到的严重破坏,国家海洋局难辞其咎。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蓬莱漏油事故的治理和赔偿不仅可以判定污染方在生产管理方面有疏漏,而且也可以客观地指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疏漏以及法律法规的存在问题。

  8月2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指出,执法部门只有切实履行起责任,把现有法律用好用足,才能摆脱执法不严的诟病,并获得国家机关的应有权威。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对蓬莱漏油事故的原因仍未查清,没有堵住漏油,没有灾害评估,更谈不上损失赔偿。尽管舆情一浪高过一浪,事故三方却仍按各自的节奏行事。问责,似乎显得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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