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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勋: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助香港腾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10:5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在香港宣布了一系列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深化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新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加快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建设的一些政策措施。同济大学教授石建勋在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认为:金融业作为香港的支柱产业,建立离岸人民币业务必将给香港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作为国际性金融中心,香港是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金融市场重要纽带,有助于人民币回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香港迎来新机遇

  作者:石建勋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8月17日在香港宣布了一系列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深化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新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加快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建设的一些政策措施。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此做出十点细化补充的实施意见,包括内地机构赴港发债的规模进一步提高、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币方式(RQFII)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支持香港企业用人民币赴内地进行直接投资(RFDI)等。

  中央政府宣布的这一系列措施,是在面临美欧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动荡冲击的关键时刻,再次送来了对香港特区和香港同胞的关心和支持,为香港经济发展注入巨大活力,对稳定香港社会、鼓舞港人信心、推动香港经济发展和转型等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金融业是香港的支柱产业,随着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建立,预计会有更多人民币金融产品和交易出现在香港市场,将为香港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繁荣注入新的动力,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强化香港的竞争优势。

  不仅如此,这些新措施也符合国家金融发展的总体战略需要,有助于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对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增强两地金融市场的吸引力、竞争力和活力,都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是快速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要求。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是开放本币自由流动的缓冲区,是对本币国际化的支持。在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受限的情况下,为了让境外贸易对象国的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居民和投资者愿意持有人民币,迫切需要建立一定规模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从目前情况看,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具有得天独厚条件。香港作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内,又有着与内地市场相区隔的、充分国际化的金融市场,有着与国际接轨的、完备的金融监管和服务法律体系,有着与内地紧密联系的经济与金融关系,对亚洲和周边国家的经济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

  香港作为国际性金融中心之一,也是最主要的离岸人民币贸易结算、融资和资金管理中心,扮演着连接中国内地和国际金融市场重要"桥头堡"的角色。回顾过去近20年,人民币由最初的不准在内地以外地区流通,到逐步流入周边经济体,并在近年来成为贸易结算货币乃至投资货币,人民币伴随着中国内地的开放及经济高速发展而不断走向国际化。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以及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扮演着独一无二的角色。

  未来,香港要加快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硬软件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建立面向全球、连接内地、服务世界的人民币国际清算体系,加快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努力扩大离岸人民币业务规模和范围,同时做好与内地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企业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对接,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可控、服务优质的良性互动机制。相信香港一定会不负众望,迅速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桥头堡"、"排头兵"和"试验场"。(作者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以上观点供网友参考,不代表本网立场)

  石建勋博客:http://blog.ce.cn/html/98/112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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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丹)

  新闻资料: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主要类别

  香港自2004年推出人民币离岸业务以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7月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参与人民币业务的香港各银行(香港参加行)主要提供包括存款、兑换、汇款及银行卡在内的银行服务与人民币债券买卖服务。2009年7月起,香港参加行提供的服务更多元化,包括贸易融资服务等。为配合人民币业务运作,香港的人民币交收系统在2007年6月也提升为人民币实时支付结算系统。

  以下为主要相关人民币服务概况:

  存款:香港居民,以及从事商业零售、餐饮、住宿、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7类行业的商户及贸易企业可于香港参加行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总额为4514.19亿元。

  兑换:个人客户可以进行人民币与港元之间的双向兑换,现钞兑换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通过存款账户兑换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指定商户可把日常经营业务所得的人民币兑换为港元(只限于单向兑换),不设限额。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金融机构,可以人民币兑换港元,以支付发债的相关支出。自2009年7月起,贸易企业可根据实际贸易需要,在港元与人民币间双向兑换。

  汇款:香港居民可将人民币资金汇到在内地银行开设的同名账户,每天每户上限为8万元人民币。除个人客户外,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金融机构也可把发债所得汇回内地。自2009年7月起,境外企业与内地试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贸易交易进行双向汇款。同时,参加行也可在香港进行资金划拨服务,但只限于在同一企业于不同银行开设的同名账户之间,以汇集人民币资金作贸易结算之用。

  贸易融资:自2009年7月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后,香港参加行可向选择与内地企业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企业提供贸易融资,但融资款项应以有关贸易交易的实质金额为限,并需直接支付予内地企业。

  信用卡及借记卡:香港参加行可以向香港居民提供在内地使用的人民币借记卡及信用卡,而内地银行发出的人民币借记卡及信用卡也可在香港的零售店铺使用。

  支票:由香港参加行人民币支票户口持有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可在香港及内地使用。在香港方面,客户可以人民币支票进行与认购及购买人民币债券有关的付款及资金划拨。在内地方面,客户可在广东省以人民币支票支付消费性支出,以每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为限。自2009年7月起,企业可以利用人民币支票在不同银行开设的同名账户间进行资金划拨,以汇集人民币资金作贸易结算之用。

  人民币债券:自2007年起,获得内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内地金融机构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发债体的范围类别于2009年扩展至香港银行的内地子行,而中央政府财政部也在2009年首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截至今年3月,共有超过30个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总金额约800亿元人民币。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自2009年7月开展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是香港人民币业务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银行的人民币业务范围有所扩大,现在香港认可机构可向选择对内地贸易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企业提供多项服务。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与跨境贸易有关的回款总额达到1154.47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计价股票:4月29日,首支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汇贤产业信托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香港第一支人民币证券产品,也是内地以外首次使用人民币进行的IPO,标志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跨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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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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