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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认可民间借贷利滚利引热议 网友:驴打滚合法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5: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记者关志云杜佳)据统计,民间借贷纠纷在重庆市商事纠纷案件中占了三分之一。为了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分别对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争议

  任志强表示:“银监会啥态度?”针对任志强的提问,网友表示:“如果是民间借贷,则道理上应不归银监管辖,银监主要对纳入银监管辖的银行业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

  “这个算高利贷不?难道现在允许不超过4倍的高利贷么。”网友恶魔苹果说。网友不屑一顾对此观点颇有意见,他表示,民间借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

  网友奶爸指出,民间高息借贷还存在资金来自哪里,资金又会到哪里去等难以监管的难题,因高息借贷而陷入困境的个人、企业不在少数。网友森懂也表示,民间高息借贷合法化后,或将诱使银行信贷进入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不应该是非法行为,但是民间借贷如果成为私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的话,呵呵,我们老百姓真的就太悲催了。”网友沸腾的地心的表示。江苏电视台资深记者、编导养鸽专家王迅表示,银行紧缩银根,民间放手借贷,供需所求。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这不是什么新规定,早在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就有规定:将利息计入本金的,只要最终利息不超出银行利息的四倍,该利息约定合法有效,如果超出,只是超过部分无效。”

  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新闻总监王长风提出疑问:“驴打滚合法了?”北京惠兰医院董事长王泓表示,这是错误的判决。民间资本借贷是可以的,但不能复息利滚利。

  理解

  “民间借贷不等于高利贷,其中有些是正常借贷。重庆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可以帮助那些正常借贷人的和法权益。”网友一线说。文史专栏作家赵炎表示,这是个对付通货紧缩的好法子,鼓励民间资本流通。

  网友布赫也表示,看了这么多群情激愤的评论,真的有几句话想说:“1、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贷,目前法律规定的只要利率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利率在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从这点来说重庆支持在4倍利率之内利滚利收账并没有错。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是6.56%/年。2、我们大家都痛恨高利贷,这是可以理解的。现实的情况是我们很多人都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支持民间资本通过民间借贷进入中小企业是好事情。重庆通过这样的司法解释更是给借贷双方都提供了法律保护,具有时代意义。”

  “明明有4倍上限限制,在一些人的眼中怎么就成了高利贷?”网友角角表示。网友一匹汗血老马说,4倍利率,去借这个钱的,一般都不差钱,往往是生意上周转不开,但是又没必要去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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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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