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北京市将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5:34 来源: 财新网

  政府调价后应补贴低收入群体,确保低收入群体正常生活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白冰)为确保物价稳定,北京市将建立价格调节基金。7月19日,北京市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如此提出。

  《意见》指出:要“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切实维护首都市场稳定”。该价格调节基金的目标是“发挥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的合力,统筹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丰富价格调控手段”,“减轻价格上涨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审慎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政府价格调整补贴机制”。要“科学制定调价方案,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政府调价而降低”。

  此次文件提出了增加北京居民收入的十条措施,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完善政府价格调整补贴机制是其中的两条。此外,还包括扭转收入差距、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控国有企业收入等措施。

  文件指出,为了“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实现“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要“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不低于居民收入增加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年增幅平均不低于13%。

  《意见》提出,要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建立“工资宏观指导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也就是说,政府对工资的指导要参与以上三个指标。■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