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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跨境人民币FDI争取9月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4:13 来源: 财新网

  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不会太大;适用于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国投资者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陈璐)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8月24日)表示,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争取在9月实施。

  8月22日,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该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直接投资。

  沈丹阳称,这一通知是为了推进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为了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的工作而起草的。

  对这一措施的实施带来的外汇储备的变化,沈丹阳称,影响不会特别大,不会明显地造成外汇储备增加或者是减少。

  他解释称,一方面,由于外围对人民币需求的增加,一部分原本留在香港或者其他地方的外汇会进入中国,外汇储备会因此增加;另一方面,从投资的角度,人民币从国外通过投资的方式进来,又会减少外汇储备。

  8月16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问香港时,宣布了多项措施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其中就包括香港企业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彭醒棠22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将推动香港人民币贷款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使今年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量超越1000亿元。

  不过,沈丹阳表示,即将出台的这一文件是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指示,也是落实国务院前阶段决策的具体措施。他强调,这一措施不仅面向香港,对澳门、台湾和外国投资者都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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