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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十大违法广告被曝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6:30 来源: 财新网

  主要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等,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十个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刊发这些违法广告的媒体也被一同曝光。

  十个违法广告包括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等。工商机关称,将依法查处这批违法广告商。

  据《人民日报》报道,十个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及其刊发媒体分别为:

  一、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阜阳新闻频道(安徽)、呼伦贝尔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吴忠综合频道(宁夏)、张掖新闻频道(甘肃)。

  二、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发布媒体:都市时报(云南)、大河报(河南)、太原晚报、深圳晚报。

  三、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楚天都市报(湖北)、扬子晚报(江苏)、辽沈晚报(辽宁)、半岛晨报(大连)。

  工商总局称,以上三个药品广告,涉及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违规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处方药广告。

  据中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四、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发布媒体:济宁一套(山东)、天津一套滨海频道、本溪一套(辽宁)、三明一套(福建)。

  五、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发布媒体:乌鲁木齐新闻频道(新疆)、牡丹江新闻综合频道(黑龙江)、邵阳新闻综合频道(湖南)。

  工商总局称,上述两个化妆品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或使用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

  六、颐玄虫草全松茶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大理一套(云南)、吉安一套(江西)。

  七、金王蜂胶苦瓜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山西卫视、贵州卫视、青海卫视。

  八、国老问肝茶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南国都市报(海南)、西宁晚报(青海)、生活报(黑龙江)。

  九、同仁修复口服胰岛素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北方新报(内蒙古)、南宁晚报。

  工商总局称,以上四个保健食品广告,均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使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十、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媒体:福建东南卫视、广西卫视、内蒙古卫视。

  工商总局称,该医院的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技术,且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财新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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