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 中央财政对改造项目给予定额补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5 07:53 来源: 经济日报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2011年至2012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浙江、重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试点,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开展部分试点。
根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按改造后装机容量给予定额补助,东部地区700元/千瓦,中部地区1000元/千瓦,西部地区1300元/千瓦,单个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的50%。
据统计,全国农村水电站1995年前建成或达到报废条件的有5700多座、近800万千瓦。如果能对这些老旧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不仅能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还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并让当地农民群众受益。但由于承担防洪和灌溉等公益性任务、上网电价偏低等多方面原因,老旧农村水电站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需要国家进行专门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