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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房价可罚3万元 住房市场影响几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5 07:53 来源: 经济日报

  热议焦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共分4级。意见稿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企业资质处罚动真格

  中经网友(IP:125.72.39.*):资质管理规定说,3年内不得有哄抬价格的行为,否则将不能被评定为一级资质。资质等级是开发商参与业内竞争的重要后盾,他们自然会从自身企业长远发展考虑,维护好自身资质。

  中经网友(IP:180.149.133.*):若开发建设的建筑工程质量低劣,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这会比罚款更有效。若有关部门真的会对不法开发商降低资质等级或没收资质证书,就没有几个开发商敢以次充好了。

  中经网友(IP:180.149.133.*):资质申请条件和对违规行为在资质上的处罚给房屋质量上了双保险,同时也改变了开发商长期以来较为强势的局面,愿今后购房者再也不用为所购买的房屋质量担心了。

  中经网友(IP:183.71.126.*):在此之前,开发商擅自改变容积率的事情时有发生,影响到住户居住的舒适度。因此,对擅自改变房屋容积率的不法开发商,给于严厉处罚甚至吊销其资质,是必要的。

  约束开发商诚信经营

  中经网友(IP:180.107.245.*):目前,一线城市的一套房价动辄就上百万元,而3万元以下的惩罚显然相对过轻,威慑的力度不够。建议可以按照单套或者销售额的比例来罚款,所有的处罚应该建立在没收非法所得的基础上,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定百分比的罚款。

  中经网友(IP:209.121.191.*):从企业资质的角度对不法开发商进行处罚抓住了根本。建议要按相关比例来对不法开发商进行罚款。

  中经网友(IP:118.254.44.*):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一方面要制定严厉的处罚规则,重拳打击,从经济上让违规经营的开发商得不偿失,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合理的价格、正常的销售手段来诚信经营。

  应加大对二三线城市的关注

  中经网友(IP:221.182.36.*):随着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呈现出量跌价滞的局面,拐点临近。而相关投资需求却向部分二三线城市转移,这些城市的房价开始走高,还伴随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中经网友(IP:117.8.95.*):目前,随着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受限购等政策的打压,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必须加大力度打击这种哄抬房价的行为,使这些城市的房价能够保持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

  (关志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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