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承诺公务员优先招残疾人 残友致信公务员局呼吁推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6 08:14 来源: 财新网福建、河南两省相继出台“公务员优先招残疾人”等助残新政。8月25日,四残疾人致信国家公务员局,建议对福建、河南新政予以褒扬和推广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公务员当中残疾人数量低于法定要求已是一个普遍事实,但福建、河南近日相继表示,公务员合适岗位将优先招收残疾人。对此,四位残疾人致信国家公务员局要求全国推广。
福建和河南出台的政策分别出自《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纲要》和《规划》),其中提出“行政机关带头招残疾人”、“公务员优先招残疾人”、“建立岗位预留制度”等新政策。
8月25日,北京残疾人牧歌(网名)、上海残疾人永清(化名)、深圳残疾人杨仁良、郑州的残疾人王金雷联合致信国家公务员局,建议对福建、河南两省的做法予以褒扬和推广。
他们指出,目前行政机关录用残疾人比例普遍达不到法定要求,绝大部分残疾人不能担任公务员,更有不少残疾人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遭受限制和歧视。福建和河南两省的上述政策则为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方式,这让残疾人看到了希望。
这已是他们为此二度致信国家公务员局。早在2011年5月15日,“全国助残日”当天,四人首次致信国家公务员局,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残疾人、并设立残疾人专项岗位。建议信在网络上一经发布,在短短几日内就得到一千多名残友及家属支持,并被多家媒体报道。
杨仁良坦言:“上次把建议信提交到国家公务员局后,是满怀期待的。”但他表示,除北京残联表示拟改相关政策外,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正面的答复。四位残疾人在信中说恳请国家公务员局将福建、河南省政府的做法广为褒扬,使各省市行政机关以之为榜样。
针对河南、福建两省新政,长期关注就业歧视问题的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认为:“按照法律的要求,行政部门招用人员中残疾人比例应达到1.5%,福建和河南的新政策使得这一法定要求的实现成为可能。”他希望中央行政机关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不要落在地方政府后面”。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刘小楠副教授则指出,“按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仅仅给予残疾人和健全人同样的就业条件是不够的,在就业领域还应当给予残疾人‘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