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分利不均 江西上饶红十字会陷商业纠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7 08:38 来源: 中国经营网上饶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培训中心,计划在上饶市开展救护培训,但此后不到半年,合作双方反目。
前不久,江西赣州、云南昆明等多个地方,都爆出考驾照需向红十字会交救护培训费的消息,而如今,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会更是爆出了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经济纠纷丑闻。
上饶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上饶市红十会救护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计划在上饶市开展普及性的救护培训和收费性的职业救护培训,但此后不到半年,合作双方反目。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得知,培训中心与上饶市红十会的合作破裂起于财务争议,使得“救护培训”这一原本公益性质的事业变得充满了利益争夺的色彩,同时也暴露了商人利用公益逐利的危险一面。
短暂的合作
在郭美美事件之后,江西省的各大论坛上出现了举报上饶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春瑛的帖子,涉及其个人经济问题和上饶市红十字会的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培训中心近300万元的培训费去向问题,而举报人正是原培训中心董事长徐盛根。
8月24日,记者在上饶一家旅馆见到徐盛根时,他自称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大呼上了上饶红十字会的当,使其投资血本无归。
据了解,培训中心的成立基于2007年中国红十字总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当年10月由徐盛根和柯子荣共同出资成立了培训中心,由上饶市红十字会任命徐盛根为培训中心董事长,柯子荣为培训中心主任。
培训中心的业务从与上饶市运管处的合作开始,对全市的运营车辆司机进行培训,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收费字【2007】837号《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全省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中规定“每人每期9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
但培训进行不到半年,培训中心与上饶市红十字会就发生了严重的冲突,2008年6月,徐盛根发现培训中心的财务支出都没有经他同意,直接由柯子荣签字就报销了。因此对此前的财务提出质疑,并申请做司法鉴定。
由于培训中心是在上饶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受红十会的监管,其收入进入财政专户,从专户中转出时需得到红十会的同意(由刘春瑛签字),因此徐盛根认为刘春瑛与柯子荣合伙破坏财务制度。
与此同时,上饶红十字会也指责培训中心违反了合作协议,但令人奇怪的是,红十字会又于当年6月与培训中心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培训委托书,但实际上当年6月业务就已停止。
记者从培训中心在上饶市民政局的登记书上看到,当初培训中心的开办资金只有3万元,加上徐盛根后续投入的23万元,以及一些没有入账的流动资金,培训中心的前期运作成本不到50万元,红十字会完全可以自己干。
“由于没有参与培训中心成立的决策,我后来才知道最初的投入并不大。”8月25日上饶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黄琴声对记者表示,救护培训并不是必须与社会资本合作,不清楚当初为何要找到徐盛根。
利益化培训
2008年10月,上饶市和信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显示,没有徐盛根签字的财务支出金额111.434万元,占到了总支出的79.92%。而这100多万元支出里有79.82万元被认定为明显不合规范。司法鉴定书还提到培训中心的财务状况混乱,现有的资料无法反映该中心真实的收支情况。
按照培训中心成立时的协议约定,上饶市运管处要获取培训收益的1/3,也就是说每培训一个人运管处要提取30元的费用,根据审计结果,运管中心实际收取的费用为80万元,由此推算出培训中心实际至少收取了240万元的培训费用,而参加培训的人在27000人左右。
但记者了解到,培训中心从一开始就存在违反培训协议的行为,刘春瑛指责徐盛根私刻公章,收取的费用不按规定进入财政专户,导致现在谁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参加了培训。
而徐盛根则认为是刘春瑛与柯子荣合伙在做违反协议的事情,“他们掌握了收钱和提取的权力,我只是管日常的支出,后期我连支出都管不上了。”徐盛根说,很多学员只能拿到白条,有的学员培训后连培训证都没有拿到。212>>
上饶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培训中心,计划在上饶市开展救护培训,但此后不到半年,合作双方反目。
江西省发改委【2007】837号文中规定:(江西)全省各级红字会应按照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救护培训工作计划实施培训,严格执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质量标准和统一考核发证的培训要求。同时,每期培训应确保16个课时 (包括理论培训8课时,操作培训8课时)。
记者从上饶市出租车行业了解到,2008年的那场救护培训确实存在很多弄虚作假的问题,部分司机没有参加足时的培训,只是靠考试时填了份卷子,就拿到了救护员证。
“当时很多人都不满意,毕竟有的司机还是想学点救护知识的。”8月25日,一位司机告诉记者,有人去红十会反映过情况。
培训中心违规操作的情况得到了上饶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黄琴声的证实,他告诉记者,在2008年他接到了很多举报,纪检委也介入此事,他认为培训中心违规操作的主因是为节省成本。
2009年11月14日,上饶市民政局下文撤销了上饶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的法人登记,理由是该中心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
公益“交易”
根据徐盛根与柯子荣的举报材料,二人均指出刘春瑛占有培训中心20%的股份(干股),但被刘春瑛否认,上饶市纪检委的调查结论也不支持徐盛根、柯子荣的说法。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培训中心的成立本来就是各方博弈的结果,徐盛根的目的是借此提高知名度,希望获得更多额外的收益,而刘春瑛选择徐盛根进行合作的动机也不单纯。
刘春瑛给记者的解释是,通过志愿者介绍而认识徐盛根,基于徐盛根做公益事业的热情而与其合作。但知情人则说,是因为徐盛根与当时上饶市政法系统的一位领导有亲戚关系,由徐盛根来做可以方便得到很多培训资源。
虽然上述说法没有得到刘春英、徐盛根的证实,但徐盛根要在3年内完成10万人培训的计划却是实实在在的,徐盛根说,他希望在合作3年后能有一两百万元的纯收入,进而用公益事业的名义拿一块地。
按照计划,徐盛根要与红十字会签9年的合作合同,但红十字会最终只是签订了3年的有效合同实际上执行了半年。徐盛根说,在商讨合作时,红十会承诺从运营车辆司机开始,以后要逐步扩散至所有相关的领域,包括红十字总会提到的煤炭、旅游、学校等各个方面。
如果徐盛根的计划得以实现,3年内实现两百万元的纯利润并非难事。因此,至今徐盛根一直认为红十字会之所以要设法踢他出局,原因就是其中的利润太可观了,打着公益的牌子做生意,名利双收。
由于红十字总会的原则是“自愿”培训,因此,如何拉来项目就显得很重要,而徐盛根的个人关系正好具备这方面的优势,比如运管中心掌握着运营车辆的发证,因此自愿培训也因此变成了“强制”。
按照利益分配方案,运管处与培训中心按照1:2的比例分成,也就是说每培训一个人,运管处要提取30元的收益,剩下的部分,按照每人2元的标准向江西省红十字会上缴资料费,此外还要按照每人10元的标准向上饶市红十字会上缴管理费,剩下的按照每人48元的标准提取费用用于维持培训中的日常运营,年底时再从纯收入中提取10%至15%作为培训中心的发展基金或用于资助红十会公益事业。
按照徐盛根的说法,除去必要的成本,培训中心的利润非常薄,只能勉强维持,“如果要赚钱,就只能扩大培训规模,因此我是打算在各个单位全面开花的。”
记者看到的《上饶市红十会2005—2009发展规划》要求到2009年完成全市卫生救护培训人员4万名,但实际的培训速度超出想象,不到半年,已培训27000人左右。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培训中心成立前,普及性的救护培训已经在做,但扩展的不快,收费性的培训更是举步维艰,因此红十字会也需要借助一些社会的力量来推动此事。
与赣州市将救护培训与考驾照捆绑类似,上饶市的运管中心也对其管辖下的运营车辆实行强制要求,出租车司机和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都向记者证实,当时如果不参加培训,就无法进入客运经营。记者从运管中心了解到,当初答应与红十会培训中心合作,除了获得一定的收益之外,也考虑到运营车辆司机确实需要这方面的培训,但后来就有司机反映培训只是走过场。多地不断爆出的红十字会商业开发模式乱象让人不禁对中国红十字会系统的运行机制愈发忧心。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