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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评价 分析困难 深入推进惠民工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10:09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在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周晁哗

  

  2011824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座谈会。会议主题是正确评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安排布置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共同努力,团结拼搏,深入推进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惠民工作,为彝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正确评价,找出差距,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

  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州经国家商务部核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有9户,其中:农资6户、日用百货3户;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州商务局备案的加盟日用百货承办企业4户;建设商品配送中心7个,其中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有4个,建成农资、日用百货农家店1919个,其中:日用百货农家店1320个,占68.8%;农资农家店599个,占31.2%。所建成的农家店已覆盖十县市103个乡镇817个村委会,县市、乡镇、村委会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78%,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197.97万元。今年,省商务厅下达配送中心建设4个,农家店200个。据初步统计,农家店存活率达94%,从而加快了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的形成,为农村安全消费搭建了平台。

  (一)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县商务、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各承办企业、加盟企业积极努力,狠抓落实,强化实施,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序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培育壮大流通企业,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在各级商务、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各承办企业、加盟企业抓住机遇,努力挖掘潜力,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经营范围,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增加经营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企业自身综合实力,据调查,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加盟企业的经营市场比过去大、经营收入比过去高、盈利能力比过去强、连锁经营网点比过去多、商品经营品种比过去齐、仓储设施比过去宽敞明亮,从而激发了企业生存活力,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承办企业和加盟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彝州流通骨干企业。

  2、建成现代流通网络,拉动内需搭建平台。在全州建设和改造农家店1919个,覆盖全州100%乡镇和78%的行政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民生工程。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在广大农村市场快速发展,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形成,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搭建了平台。

  3、有效拉动资金投入,增加农村商业设施。自开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各级商务、财政投入补助资金2217.97万元(其中:州级投入20万元),通过各种渠道融资投入5600多万元,建设和改造农家店1919个,新建成现代物流配送中心6个,新建仓储面积6500平方米,农村商业面积达10.67万平方米;农家店经营品种大幅增加,平均单店品种400多种。通过实施标准化改造,引进了超市、便利店等新型商业业态,农村商业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农家店改造提升,着重在统一标识、统一布局、统一采购、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明码标价、统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统一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上下功夫,推进农家店品牌建设,使农民享受到方便、舒适的购物环境,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县里”的购物消费模式,真正解决了农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4、开展集中配送商品,农村商品质量得到改善。全州开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承办企业、加盟企业积极开发增加区域畅销代理品牌商品,疏通商品采购渠道,千方百计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商品配送品种,提高对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承办企业、加盟企业遵守法规,诚实守信,商品采购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经营实力,并签署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书,为农民的消费安全系上了“安全带”,搭起了“方便桥”,编织了“实惠网”。

  5、建设改造农家店,农村消费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各级商务、财政部门的积极争取,加强指导,承办企业、加盟企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改造,整合部分农村传统的商品零售业经营网络资源,建立全州日用百货、农资产品的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在农村形成了“小网点、大网络”的经营格局,基本满足了农村消费需要,全州1919个农家店累计投入资金4800多万元,改造营业面积达10.67万平方米。通过农家店的改造与提升,实现了外观形象、开架售货、门牌标识、商品标签、分区导购牌、商品摆设、服务承诺等多方面的统一规范,使农家店焕然一新,形象引目,部分农家店还配置了收银机,采用了电子秤,安装了监控设备,极大提升了农家店的现代化水平,改善了农家店的环境,整洁、舒适的消费环境和货真价实的商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6、拉动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后,方便群众消费,及时收购农产品,增加农民经济收入,降低农村消费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家店销售总额实现115140万元,上缴税收924万元,就业人数达到3028人,受益农民达150多万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州县商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帮助,积极推进工作;各承办企业积极参与,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和布局,搞好农家店建设,狠抓商品质量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商品配送新途径,千方百计提高商品配送率,为构建现代农村流通网络,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做出了贡献。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市场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习政策不认真,工作指导缺位。有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工作同志没有认真学习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不熟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农家店建设标准规范,业务知识困乏;有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没有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工作情况不清楚,没有按省州有关要求抓落实,工作拖沓,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项目建设质量较差,工作督促不到位,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

  2、商品配送品种不足,商品配送率不高。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商品品种要达到400种以上,商品配送率要达到50%以上,就全州情况分析,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个别承办企业根本就没有开展商品配送工作,商务主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督促开展配送工作。

  3、农家店改造质量不高,日常监管不到位。有的农家店仅仅只是签订了一份加盟协议,领取补助资金,根本没有进行必要的改造;抽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也没有开展整改,农家小店的面貌依旧未改;有的农家店商品摆放杂乱,柜台灰尘满布,商品台帐记录不全,资料保存不规范。

  4、项目推进缓慢,配送中心作用发挥不理想。有的承办企业协调工作不到位,在规划、土地征用、资金筹措中遇到困难,导致有的配送中心无法按计划开工,有的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有的配送中心建成后没有投入使用,没有充分发挥承接商品集散功能,部分配送中心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5、商品流通竞争激烈,配送企业获利较难。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商品流通更加便捷便利,物流市场竞争十分激励。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农家店多头接货现象难以改变;承办企业、加盟企业需筹措一定量资金,储备上千种商品,组织商品调供配送,需花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管理费用支出大,获利十分困难。

  (三)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

  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全州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是商务部门的重要任务,是我们商务人的历史使命,也是广大农村农民群众的热情期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我们商务部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平台,是内贸工作的重点,是经过几年不懈努力创来的工作品牌。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承办企业、加盟企业要强化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

  1、共同努力,加快全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国企改革以来,各县市物流配送企业在明晰产权制度改革中,随着国企职工的安置,配送中心改变了用途,散失了日用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集散功能,大部分物流配送企业不复存活,为“三无”产品流通提供了可乘之机,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危机。成事在人,智慧取胜。各企业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把规划与企业实力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按照可研开展建设工作,绝不能自行调整和变更已审批的建设项目,出现违规行为;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加强对国土、规划、住建部门的协调,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早日开工,按省商务厅的文件规定进行建设施工,加快流通设施建设,改善物流基础设施,为开展日用品配送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2、坚持标准,提高农家店质量和服务功能。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深入企业,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为有序深入推进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提供保障。各承办企业、加盟企业要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规定,坚持标准,切实搞好农家店建设与改造,提高农家店质量,做到“七个统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经营设施设备、统一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统一明码标价、统一商品质量管理体系、统一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统一服务规范,切实把农家店牌子、商品质量、商品价格、经营设施、服务功能亮出来,树立良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象。要把推进农家店“一网多用”作为重要支撑。积极推进广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一网多用”功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作用,有利于增强农家店的生命力,提高农家店的存活率。要大力引导农家店扩宽经营范围,积极增加电信、邮政、理发、照相、农业科技等服务项目,增加农家店经营效益,从而提高农家店的生命力。要继续探索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对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积极鼓励承办企业和加盟企业依托农家店为载体,组织农特优产品收购,开展“农超对接”工作。要探索农村商贸服务中心试点。以城镇化为契机,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向纵深发展,在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委会,力争把农家店改造为集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商贸服务店,适应农村消费发展需求。

  3、择优布点,提高行政村和自然村覆盖率。根据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的工作安排,“十二五”期间还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年省商务厅安排全州建设改造农家店200个,建设商品配送中心4个,这是我们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改善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促进全州流通服务业发展的较好机遇。截止2010年底,全州在1048个村委会中,还有231个村委会没有覆盖,有的乡镇及村委会、人口多的自然村布点非常少,难以开展商品配送工作。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承办企业、加盟企业要合理布局、择优选点,在交通沿线、人口密集村寨、购买力旺盛的空白行政村建设与改造农家店,解决边远山区老百姓买难卖难问题,不断提高农村流通网络覆盖率。

  4、加强督促,提高商品配送率。国家商务部规定,农资商品配送率要达到70%以上,日用百货商品配送率要达到50%以上,并加大食品配送力度,实现食品配送率占80%以上。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承办企业、加盟企业为实施主体,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领导,深入企业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商品配送中遇到的困难,有力地推动商品配送工作。各承办企业、加盟企业要采取措施,安排专人,落实责任,强化目标,工效挂钩,认真做好商品配送工作;要共享采购资源,提高主动性,强化合作意识,积极参与联合采购工作,切实降低商品采购成本,真正提高商品配送率,确保流通中的商品质量,实现政府放心,消费者满意。

  5、结合实际,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各承办企业、加盟企业要在信息化建设上做一些规划统筹思考,配合国家支持政策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商务部的安排要求,一是加大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力度。“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广农家店的信息化,在农家店配置POS机等终端设备,安装信息化管理软件,提高统一结算率,逐步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融合。二是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在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改版,开发新功能。通过信息化加强对农家店的监管,实现建设项目动态管理,逐步推广和实现对农村市场购销信息的统计和监测。三是逐步搭建农村服务信息平台。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源头,以农家店POS机为终端,为农民及时提供农特优产品销售、价格、外出务工等综合信息服务功能。

  6、借鉴经验,努力打造特色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各物流行业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充分挖掘潜力,深入推进工作,实现亮点呈现。要学习“一心堂”药店,借鉴他们的门面装饰、药品摆放、市场开拓理念、经营设施摆设,改造提升农家店。要学习“农资配送”质量追溯制度及做法,加强农家店店主培训,教育引导农家店店主,执行好加盟协议,提高农家店接受商品配送率。学习楚雄鹿城大厦“联合采购品牌家电”的做法,积极参与日用百货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代理品牌产品,为提高商品配送率奠定基础。借鉴玉溪百信集团的经验,建设日用百货配送中心,增强服务功能。

  二、加强监管,努力推进全州家电下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云南省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电动自行车十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经过三次政策调整后,增加产品范围、提高产品限价、实行定额限补,深受农村老百姓的欢迎。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于2009年3月10日召开全州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并在2009年3月14日举行了全州家电下乡启动仪式,迅速拉开了全州家电下乡工作的序幕。在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商务、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11年8月20日止,全州共有备案销售网点734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4.61万台(件),实现销售金额5.42亿元,在全省排名第六位,兑现财政补贴资金6259.5万元,销售金额前三位的县市是:楚雄市、禄丰县、大姚县,全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业绩逐年大幅增长。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认真分析全州家电下乡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解决。一是有的县级政府重视不够;二是少数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三是执行政策不到位;四是备案销售企业销售信息登录拖延,影响家电下乡业绩的准确性。

  2011年是开展家电下乡的第三年,做好今年的家电下乡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全州内贸发展目标任务至关重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汇报,依法监管,服务群众,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贡献。

  (一)把握政策,加强宣传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家电下乡产品备案销售网点,要认真学习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及省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真正弄清掌握家电下乡实施的时间规定、享受对象范围、家电下乡产品类型、家电下乡产品限价金额、财政补贴比例、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等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政策,切实提高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激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欲望,努力实现全州家电下乡销售业绩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二)认真履职,狠抓落实

  为使农村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职,狠抓落实,依法监管,搞好服务,从而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按照规定及时备案。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及时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备案。二是督促做好产品市场供应。要经常深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引导销售网点尽量购销知名品牌家电下乡产品,积极组织调供,做到畅销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供应。三是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录入产品销售信息。四是督促提供优质服务。要督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认真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及退换货政策,家电下乡维修服务网点要做好下乡产品的维修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管,维护秩序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家电下乡产品市场的检查和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一是要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销售业绩评价,对没有销售业绩和销售业绩末尾网点开展清理工作,并按照文件规定取消其备案资格,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检查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促销行为、销售服务、维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投标承诺履行情况等,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代垫补贴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货台帐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严格落实各项政策,防止政策走样,执行不到位。加强抽查工作,每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切实提高监管力度,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开展家电产品宣传和促销活动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家电下乡产品营销市场秩序。

  (四)违规行为,严厉惩处

  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对影响恶劣的销售企业和网点,将依照有关文件规定,逐级上报调查材料,建议上级商务、财政部门取消中标资格及扣缴保证金予以严厉处罚,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在有关媒体上通报批评,违纪企业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文件规定,对存在违规违纪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出现骗补等违规行为所在的地方政府,实行全国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减家电下乡补贴中央财政负担比例和核减中央对地方家电下乡工作经费补助。

  

  三、积极履职,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推行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拉动我州城乡消费增长,带动社会就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5月20日启动以来,截止2011年8月20日止,全州家电以旧换新备案企业45户,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702台(件),实现销售收入266.03万元,回收旧家电743台(件),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全州人民群众体会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民生,扩大消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继续做好全州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一)加强学习,领会精神,搞好宣传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州的有关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文件,熟悉掌握政策规定,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全省自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主要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种家电产品。凡是具有我省户口的居民或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需要注意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家庭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回收企业应在回收旧家电45日内将旧家电交至拆解企业,逾期未交的,不予兑付运费补贴。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台、电视台、广播、印制宣传资料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工作氛围。

  (二)认真履职,搞好服务,推动工作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一是搞好备案工作。凡是按《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报送符合规定的家电销售网点和回收企业,县市商务部门要给予及时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备案。二是加强指导工作。各县市商务部门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三是做好审核工作。要对家电销售企业申报的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编制《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汇总表》,送县市财政局,使家电销售企业能申领到财政补贴。四是督促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要督促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及时交新家电销售信息登录上网,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兑补工作和工作进度。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规范秩序

  各县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牵头,组织财政、工商、质监、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定时或不定时深入家电以旧换新备案销售网点开展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操作行为,防止出现备案销售网点和驻店厂商人员向消费者兜售旧家电、中标回收企业倒卖、虚开回收凭证及倒卖旧家电、旧家电回流市场、企业将享受以旧换新家电转手销售牟利等行为。要建立关联审查机制,每月对旧家电、回收凭证和企业网点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确保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新家电的真实性,确保废旧家电全部进入拆解企业拆解。对企业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给予处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没收企业履约保证金、暂停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追回财政补贴资金等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企业盗用客户信息、虚开发票和回收凭证、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将旧家电回流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常推进,造福于广大消费者,促进全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开局良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惠民工程,是贯彻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增长、调结构、防通胀、促和谐”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之一,被列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纳入督查考核。抓好工作对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认真履职,狠抓落实,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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