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东反目:夫妻掌门人被指“侵占”十亿 关联公司金网通正在准备上市张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9:1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张旭北京、成都报道
一则“成都荣耀市民”名单,引发出一桩纠缠已久的股东涉嫌职务侵占案。
四川通达集团公司(下称通达公司)股东侯建仁称,对刘海润、林雅琴当选成都“十大荣耀市民”很吃惊,因为这两人“早在2008年就被举报,成都市公安局在2009年10月已经立案。在公安机关侦查强制执行阶段,牵涉经济案件的嫌疑人是不允许参加社会活动的”。
刘海润为四川弈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弈新投资”)董事长,林雅琴为四川金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网通”)董事长,二人系夫妻,也是四川通达(集团)公司主要股东,“控股70%多”。
侯建仁在给成都市公安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材料中称,“从1999年开始,刘海润指使全国各地的销售公司,不再回款通达公司,而是将销售所得资金在当地注册成立子公司。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被刘海润划到指定的账户进行侵占,金额高达10多个亿。”
股东反目举报职务侵占
刘海润称,“他(指侯建仁)是胡说八道,(目的是)想敲诈勒索”
但对于侯建仁说法,通达公司董事长刘海润并不认可。8月23日,刘海润在电话中称,“他(指侯建仁)是胡说八道,(目的是)想敲诈勒索”。刘海润强调:“她(林雅琴)的态度跟我是一样的。”
通达电器公司注册成立于1998年3月,主要包括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有线电视器材和家庭影院等相关业务。
1999年6月,侯建仁向通达公司出资70万元入股,当时通达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后通达公司增资为1000万元,侯建仁以现金、股权分红等形式继续投资,截至2007年7月18日,侯建仁的投资为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通达公司以向我发放《股权证明书》的形式确认我的股东地位”。
“公司原来是我的,刘海润和林雅琴夫妇做产品经销商,后来他们和我共同成立公司,他们有钱就在公司中占更大的股份。刘海润做公司董事长主管营销,我作为董事会成员管生产。”侯建仁说。
通达公司因产品畅销,收益可观。侯建仁称,通达公司注册了大量关联公司,进行多方业务拓展,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通达(集团)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达到20亿元。
侯建仁说:“作为创始股东,我持有通达公司20%的股份,但是刘海润和林雅琴在公司注册时,隐藏了我的名字,使我不能享受股东待遇”。
“我和刘海润夫妇原来关系比较好,后来在经营上出现了分歧,我就淡出了公司管理,只行使股东权益。”侯建仁说,从1999年开始,刘海润指使全国各地的销售公司,不再回款通达公司,而后陆续将销售所得资金在当地注册成立子公司,子公司的数量截至2002年已有100多个。“刘海润通过股份转让,设立新公司等多种手段,将这些子公司逐渐转移至自己能掌控的亲戚朋友控制下。”
侯建仁在“举报控告信”中列出了33家刘海润控制的、实际为通达公司的子公司名单,包括奕新投资、金网通等。金网通主要业务是有线电视机顶盒,该公司正准备在国内上市,投行已经介入。
侯建仁说,“2005年以后,刘海润历年在股东会上只做股东会报告,对于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对外投资等情况一概不向股东披露和提供。”
2006年侯建仁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但侯建仁称自己在调取公司注册资料发现,通达公司股东名单上竟然没有他。2006年,侯建仁正式登记为实名股东。
此外,侯建仁称,在2007年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其通过查阅通达公司的财务资料发现,在2002年10月,通达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而这次增资,不仅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且涉嫌侵占公司财产。
侯解释称,刘海润等人将“登记文件上明确载明为通达公司所有的土地和房产评估作价3583万元,分摊到刘海润、林雅琴、谭光辉等13人名下,这13人以此作为自己的出资,在通达公司占有相应的股权”,实际上是“刘海润和林雅琴通过其他人的名义直接将价值达3583万元的公司资产占为己有”。
另外,侯建仁在给成都市公安局的举报材料中称,2006年3月,刘海润在没有召开股东会并获得通过的情况下,“将通达公司在武汉的科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奕新投资和山东九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2300万元,但去向不明。山东九地为刘海润父亲刘谊控股”。
各有说辞
侯建仁称,“刘海润等人将固定资产作价3582万元,并据为己有”
8月22日,针对侯建仁的指控,四川通达电器公司声明反驳:2002年通达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将此前全体股东(数百人)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厂房等经评估作价为3580万元,连同刘海润投入的420万元现金,共计增资4000万元,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公司法》规定的50人最高限制,当时将固定资产作价的3580万元采取代表人持有方式,记载在刘海润、林雅琴等在内的13人名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但侯建仁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申请书”中则称,“刘海润等人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在未通知申请人及其他股东的情况下,采用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及虚假的验资、评估报告,将上述公司资产作价3582万元,并据为己有”。
而通达公司声明解释称,“公司的历年分红均依据股东名册即《红利分配及转股明细表》,按照包括侯建仁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并非按照工商档案登记给13个股东代表。”
通达公司还强调,截至2005年5月,侯建仁、杨琼华夫妇二人已经从公司分取红利813.58万元,其中263万元红利转增为注册资本,实际领走红利550.58万元。但侯建仁则表示,“在2005年领取200万元的分红后,再也未领到股权投资收益”。
2006年,侯建仁因不满刘海润等股东另行投资组建公司,且通达公司主营业务暂停,遂以重新核定其在通达公司的股权比例、主张2002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中的3580万元无效为由,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通达公司声明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以(2007)川民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侯建仁的诉讼请求。
纠葛与缠斗
“关联公司金网通去年利润就1亿多元,我怎么可能接受(退出)?”
侯建仁表示,“他们目的让我退出,但是只愿意给我几百万元,现在通达公司销售额将近30亿元,关联公司金网通去年利润就1亿多元,我怎么可能接受?”
侯建仁认为,金网通作为通达公司关联公司,正在准备国内上市,如果上市成功,按照自己在通达公司的股份,当年的投资必然大幅增值。
自2007年起,侯开始向成都市公安机关举报刘海润和林雅琴涉嫌职务侵占。2008年10月,侯建仁向成都市公安局举报。2009年9月初,侯建仁称,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去“监督立案申请书”,“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后,通过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责令成都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成都市公安局于2009年10月正式立案”。
2010年9月17日,侯建仁收到的成都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市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加大力度,对四川通达电器公司刘海润、林雅琴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作进一步调查。”
2011年1月16日,刘海润、林雅琴夫妇当选成都市“十大荣耀市民”,并在成都市委小礼堂接受颁奖。
“在公安机关侦查强制执行阶段,涉案嫌疑人是不能参与社会活动的。”侯建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