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公安局公款奖励学优民警子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1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为民警子女大学生发放奖学金。29日,又有网友在微博(http://weibo.com)上称“贵州都匀公安也发了钱”。记者调查发现,贵州都匀市公安局确实对“学优民警子女进行了资助奖励”。据了解,都匀市公安局今年共发放资助奖励资金7万余元,该项奖励资金出自地方财政划拨的公用经费。

  据介绍,8月22日上午,都匀市公安局举行2010年度学优民警子女表彰大会。全局在读大学、高中、初中、小学的民警子女及家长,各室、所、队领导2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宣读了局党委奖励决定,对考取研究生和大学的9位民警子女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不同奖励,同时还对学习成绩优异的15名同学给予学习用品奖励。2010年,都匀市公安局制定了创建“家庭式和谐警营”十条措施,首次公开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民警子女。2011年该局扩大奖励范围,凡就读小学到大学的民警子女都在奖励之列。

  记者致电都匀市公安局,该局办公室一位韦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确实出台了对学优民警子女进行资助奖励的政策文件。该政策文件于2009年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属于内部文件,并没在都匀市公安局官网上对外公开。关于奖金发放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局财务主管刘女士。据介绍,今年该局共发放资助奖励资金7万余元,自2009年实施以来,平均每年的奖励资金均为七八万元。关于资金来源,刘女士说“该项资助奖励资金出自地方财政划拨的公用经费”。

  南方日报

  质疑 >>

  网友@刘凯玲表示,公安机关不是市场主体,其经费来源无外乎财政拨款、外单位“赞助”、罚没收入。按规定,财政拨款的钱应该有明确的预算项目,专款专用;罚没收入应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找外单位拉赞助也是不合法的。公安部门给警察子女上大学设奖,其实质是在变相谋求警察福利。

  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认为,判断该做法是否妥当的标准,是公安机关有没有动用公权力、用来奖励的资金来源何处。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