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明起升至3500 重庆超68万人不缴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1 06: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昨日,重庆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自今年9月1日起,全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按照这个规定,我市全年预计减少税收17亿元,104万人将受益。
全市个税减收17亿元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罗安梅介绍,此次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四大变化: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二是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调为7级,最低税率降为3%;三是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四是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市地税局介绍,新税法实施后,按照2010年基数测算,个人所得税全年预计将减少17亿元左右,占2010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65亿元的27%(其中工薪所得减收16亿元,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收1亿元),今年执行新税法有4个月时间,预计将减收5.7亿元。
超过68万人不缴个税
由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全市工薪所得纳税人数将减少55%,有超过68万人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约36万人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受益人数共计约104万人。同时,低税率人群面扩大,其中适用3%、10%两档低税率的纳税人数由占工薪所得纳税人比重的75.26%增加至82.27%,低税率人群面扩大了7.01个百分点,人均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说,新税法实施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阶层有1%-4%的税负增长,其中,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群体,年人均纳税63万元,平均税负增加了4%。年收入12万以上的群体纳税额占工薪纳税人的20%左右,承担了工薪阶层约90%的税收。
此外,全市约有30万户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税负也有所降低。
“三险一金”和
通讯补贴可扣除
市地税局介绍,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除额为3500元,除此之外,我市纳税人仍然可以继续扣除按税法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个人“三险一金”扣除标准为:养老保险为工薪收入的8%,基本医疗保险为2%,失业保险为1%,“三险”共计11%;“一金”可扣除比例为工薪收入的12%以内。
据介绍,目前我市税收征管系统已经调整到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已经完成软件升级并放置于市地税局网站,纳税人、代扣缴机构可免费下载和升级。同时,市地税局将开通免费电话咨询,可在上班时间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