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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出资办企业 干部当起总经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1 20:31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湖北孝昌:“红顶”金鸡化工的公私利益之争

  本报记者 刘又元 丁江报道

  有知情人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湖北省孝昌县委一公职干部,一边拿着国家财政工资及福利,一边又在当地有名的金鸡化工企业享受巨额分红。近日,记者在当地进行了采访。

  据记者了解,孝昌县金鸡化工厂是由自然人欧阳水清1994年4月创办的,生产工业化工产品。创办初期,因资金短缺,企业发展缓慢。为发展经济,孝昌县委办公室与欧阳水清达成协议,共同出资经营金鸡化工厂。其中,孝昌县委办公室出资30万元人民币(占资产总额的58.6%),欧阳水清出资21.1640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1.40%),在孝昌县委办公室领导下,由欧阳水清出任法人并任总经理,其利润按股份分成。

  1997年3月,金鸡化工厂按公司运作,改名为孝昌县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化工)。据欧阳水清介绍,为求得企业更好的发展,他将法人、总经理一职让给县委办公室委派的干部曾某担任。经多年发展,历次变更,金鸡化工注册资金增资到位606万元,股东名册发展为21人。

  欧阳水清向记者介绍,金鸡化工多年来为孝昌县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年产值近亿元,一直是孝昌县纳税大户,曾某和原县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县人大常务副主任梁某,原县委办副主任、现任县国土局长的晏某等都持有金鸡化工的股份。

  从金鸡化工提供的历年资料显示:该企业个人股份在上升,政府股份却在下降,曾某1994年为零、1997年为3.2万元、2010年115.1万元;梁某1994年为零、1997年为零、2010年20万元;晏某1994年为零、1997年为零、2010年14.3万元。县委办公室1994年为30万元、1997年为46万元、2010年26.9万元。

  曾某委托股东池和平向记者提供的两份2010年度金鸡化工“股金利息分配表”中显示:高某(梁某之妻)分红30万元;祝某(晏某之妻)分红21.45万元;曾某分红90万元;张某(曾某之妻)分红82.65万元;张某某(县委办机要科长)分红40.35万元;欧阳水清分红75万元(本人称“没有兑现”)。

  孝昌县委组织部一官员表示:“曾某是县委办公室的公职人员(主任科员),官方网上的显示是没有更新,为何在企业兼职不清楚,应该去问县委办公室。”

  孝昌县委办公室则证实:曾某是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一直在领取财政工资和各项福利。

  孝昌县委办公室田副主任向记者介绍:“我们办公室每年都获得金鸡化工的分红,在解决办公经费紧张的同时,也解决了我们的福利问题。”

  另据了解,2008年金鸡化工以“甲基磺酰氯生产项目”入驻孝昌县花园镇星火化工工业园,2009年3月建成投产。2009年3月31日曾某利用金鸡化工新厂区注册湖北星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化工),同年12月又在孝昌城南工业园投资注册了湖北星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投资),此时曾某出任了3个公司的法人代表。

  据金鸡化工几位股东反映:成立的两家新公司与他们无任何关联。相关资料显示:星火化工注册资金1160万元,其中曾某出资940万元,占81.07%;高某40万元,占3.44%;祝某35万元,占3.01%。星火投资注册资金1060万元,其中曾某出资900万元,占84.9%;曾某某(曾某之子)100万元,梁某(梁某之女)30万元,占2.83%;祝某30万元,占2.83%。

  记者从2009年11月3日孝昌县政府一份会议纪要[(2009)25号]得到印证:会议由县长刘建军主持召开,几位副县长悉数参加,主题是“支持湖北星火化工有限公司上市工作专题会议”,会后形成了纪要。该纪要称:“湖北星火化工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创业发展,已从一家小企业成长为一家年产值近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00亩的土地按‘零’地价供地;金鸡化工公司老厂区土地出让金收益县政府全额返还,专项用于深圳电子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金鸡化工和湖北星火化工2008—2010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后由财政按50%的比例予以奖励返还。”

  为保住金鸡化工,欧阳水清、李贵章、黄凯等召开了股东大会,改选产生5名董事,选举了董事长、总经理,由欧阳水清出任法人代表,并更换了工商登记,表示将按公司法追回金鸡化工的财产。

  金鸡化工股份是如何“演变”的?记者多次联系曾某,但办公室人员以其“生病”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当地纪检部门向记者表示:曾某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已立案调查,现因政府换届,暂缓处理。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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