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对钱,用好钱 浙江在全国率先为政府投资立法定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8:53 来源: 商务部网站企业投资要讲成本、讲效益,这是天经地义的常识。但政府投资谁来管,怎么管?一个基本事实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管理法规。
现在,这个空白被正式填补了。从8月起,《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是目前我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对政府投资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地方政府法规。日前,记者专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深度解读。
10年修一法
记者:《办法》中所指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哪些范畴?
省财政厅:办法中明确,所谓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具体来说,这些项目包括农田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教科文卫、环保等公益设施;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设;促进科技进步、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设;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记者:据了解,《办法》起草前后用了10余年时间,如此锲而不舍的原因何在?
省财政厅:花了这么长时间,首先说明《办法》起草难度比较大,涉及很多部门、很多现实利益调整问题,但也更加说明了《办法》实施的必要性。换言之,目前政府投资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主要是哪些问题?
省财政厅: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府投资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二是有些项目缺乏前期深入论证;三是“三超”比较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预算约束太软;四是一些项目政府举债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较大,超出自身能力;五是一些项目因为自筹资金不到位,成为俗称的“半拉子工程”,迫使财政追加预算,形成隐性政府负债;六是对政府投资预算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检查。
投资预算“首秀”
记者:《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必须纳入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预算草案是本级政府预算草案的组成部分,据我了解,这样的提法还是首次。
省财政厅:编制政府投资预算草案是一个制度性突破,以前没有这么要求过。按照这个要求,今后职能部门要实施的政府投资,都要先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草案,汇总后与发改部门一起研究确定。重大的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还要报经省政府同意。这同时也意味着,今后每年政府投资总规模会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设定,而此前这个规模很难事先确定。
记者:既然有预算草案,是不是意味着,纳税人可以查看政府投资预算了?
省财政厅:是的。《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即2011年开始,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预算、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人大质询。
记者:举债筹资也在办法中受到明确约束。
省财政厅:很多人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确需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资的,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报批,否则不得举债。
投资要讲绩效
记者:俗话说,“好经也会被念歪”,决策机制固然重要,执行也非常重要。
省财政厅:《办法》着墨最多的部分就是“预算执行”。比如,《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所以要这么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出现“雁过拔毛”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不打折扣。
记者:第十七条对自筹资金也有明确要求。
省财政厅:是的,《办法》要求,财政直接投资项目和财政资本金注入项目,其自筹资金应及时、足额缴入项目资金专户或者财政专户,对未按规定缴存自筹资金的,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应暂停拨付资金,目的就是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当然,这也会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一条。但只要下决心,事实上是可以做到的,义乌市早就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很好。
记者:我们知道,要管好政府投资,必须有对项目执行的绩效评价,对此,《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省财政厅:任何投资都要讲究绩效,政府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投资项目更要讲绩效。因此,《办法》除了规定接受人大质询和政府投资预算向社会公开之外,还要求逐步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评估结果并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预算的重要依据。目前我们正在着手起草制定绩效评价制度,预计年内拿出初稿,争取明年试行,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广。(刘刚、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