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1年8月31日开查餐饮业中秋月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11:00 来源: 商务部网站“晾晒和包装必须有专门的场所或是地点”、“抽检报告和送检报告我看看”、“面粉、白糖的进购记录、还有添加剂使用情况要了解”……中秋佳节日渐临近,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昆明主城区范围内共47家餐饮服务业和食堂月饼加工经营场所开始进行节前检查。据悉,此次检查将在3天内完成。
重点是证照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加工制售中秋月饼餐饮单位的环境、场所、布局、设施、人员必须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的有关要求;使用合格的食品原料,按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原辅料来源和索证情况清晰,具有可溯性;成品应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如实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要求制售月饼的餐饮单位自行到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资质的疾控中心送检产品,合格后才能销售。
在昨天检查的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银天酒店、一圣新人人酒楼3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中,监督人员对索取的供应馅料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作了仔细的检查。且卫生环境以及包装情况均作了详细的查看。检查显示3家餐饮服务单位索证齐全。另外,仓库的各种原料也有清晰的进出货记录。
此外,由于滇式月饼都是酥皮的,需要12个小时左右的晾晒,但也不能晾晒时间过长,在此时月饼将长时间敞开在一个无封闭的场所,因此,应该有专门的晾晒和包装场所。在此次的检查中,3家餐饮服务企业均临时腾出房间,进行消毒之后,用以晾晒和包装月饼。
3个组3天查47家
据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介绍,昆明辖区的宾馆、饭店、食堂加工的月饼,限于本店内销售和供客人消费,并向消费者出示“一证一报告”,即月饼制售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月饼卫生检验报告。同时,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保管好购买凭证,如怀疑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餐饮服务环节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0871-8103912。
据悉,此次市食药监局对月饼的专项检查将分3个组,在3天内完成昆明主城区范围内共47家餐饮服务业和食堂月饼加工经营场所。同时,今年制售月饼的餐饮单位实行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中,加工销售月饼,有效期至今年9月30日止。